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医疗纠纷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发生,在医疗纠纷中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是最为紧张的,如果发生纠纷的话肯定是需要法律进行规定调整的,那么许多人都想要知道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选择了不同的案由,对于法律的选择就可能不同。而不同的法律适用对患者而言就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如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则要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而选择侵权纠纷就要《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不同的选择可能会导致案件最后结果的完全不同。例如某患者到医院就医后,与医院建立了合同关系,通过签署《住院病人同意书》、《手术协议书》等文件,即患者向医院作出了承诺,同时医院就有按照约定向其提供服务的义务。但医院如没有按约定方案实施手术,同时患者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均未被认定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前提下,选择违约之诉起诉至法院,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案。
   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对医疗纠纷投诉实行三级三色处置预案,黄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轻,由各科室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橙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严重,由分管领导介入处理;红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非常严重,由所长代表所部出面处理。一般情况下,15天内办结,并答复信访人。因特殊原因到期不能办理的,可申请适当延期
  医患纠纷中,因医疗事故产生赔偿数额后应当如何计算的问题,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前,通常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又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首先适用法律是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案由不同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说当时选择的案由是基于医疗服务合同产生的,那么将适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选择的案由是侵权那么将适用我国民事上的法律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


·深圳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深圳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开发商不断的开发,以及国家不断的征地开发,国家贯彻先富带后富的思想,让已经发展先富起......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虽然每个罪名都是规定的有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自然这方面的内容也不会说是一模一样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两个罪名了。抢劫罪属......


·一、劳动合同人社局盖章么?
      一、劳动合同人社局盖章么?劳动合同人社局不需要盖章的。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边签字或许盖章即可生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则劳动......


·我国各个城市由于经济的发展,都在加紧城市化建设,这就涉及到对
      我国各个城市由于经济的发展,都在加紧城市化建设,这就涉及到对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土地征收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南昌市拆迁补偿的数额应严格按照......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生。一般我们听说小产权房,我们第一反应就是其没有合法的房产证,相当于我们买下小产......


·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一、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这两个基本事实。在没......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一、什么是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


·手写的离婚证可以登记结婚吗?
      手写的离婚证可以登记结婚吗?手写的结婚证不是合法的,不可以重新登记结婚。离婚登记,是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同音不同字不算是商标侵权,关于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


·长沙县征地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长沙县征地补偿条例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