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无效财产要怎么分割?

或许还有人不是很清楚无效婚姻,其实就是指那些没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婚姻,一旦这些无效婚姻申请成功,双方的婚姻被法院判处无效之后,也会要面临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财产。那么, 婚姻无效财产要怎么分割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1、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
  2、婚姻被宣告无效,财产怎么分割?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3、婚姻被宣告无效共同债权、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材料与法律知识了。判处婚姻无效财产的分割问题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的回答,因为是无效婚姻,所以在此期间的财产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按照普通的共同财产来处理,基本按照双方对这笔财产的贡献程度来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平时个人怎样申请工伤鉴定?
      发生工伤事故十分不幸,但是对于某些行业的人来说可能也在所难免。但是,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工伤认定赔偿体系,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


·离婚后财产是否要公证?
      离婚后财产是否要公证?离婚后财产不是必须要公证的。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自愿而不是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界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界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婚协议中抚养权界定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


·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
      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在很多刑事案件中,犯罪人主动承认过失愿意承担结果,向受害人诚信道歉忏悔这种比较端正的态度,如果被害人选择谅解是......


·自诉案件开庭多久出判决
      自诉案件开庭一般是1个半月后判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出判决。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


·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关系解散的过程当中,可以是法院判决的结果,也可以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解除婚姻关系是比较简单的,其中最为复杂的一部分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


·非法营业拘留多长时间?
      非法营业拘留多长时间?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三十七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后的批捕期限: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不批捕复议5天内提出可以吗?
      一、不批捕复议5天内提出可以吗?可以在5天内提出复议请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行政赔偿诉讼的有关内容
      行政赔偿诉讼的有关内容一、行政诉讼起诉条件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


·北京社保代缴收费标准
      社保代缴是指企业或者个人付费给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由社保代理机构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一种服务行为。因此,社保代理机构提供的是一种中介服务,各地......


·涉嫌诈骗罪开庭会通知吗
      涉嫌诈骗罪开庭会通知吗?诈骗罪开庭前法院会通知检察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