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是什么?

危险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就会给受害者造成很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给自己到来巨大的麻烦,危险驾驶时候还会有共同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是什么?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的罪名,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驾,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危险驾驶罪作为故意犯罪,也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二、现结合生活中可能存在的情况逐一分析如下:1、 相约飙车。二人以上以竞速为目的进行超速驾驶,如果情节恶劣,显然具有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2、行为人一人故意追赶其他机动车的行为。追逐人和被追逐人之间由于没有意思联络,因此不存在共同犯罪。但追逐人和其他人存在共同犯罪的可能性,至于追逐人与被追逐人单独构成危险驾驶罪问题,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内容。3、劝酒人员。我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劝酒现象非常普遍,如果把劝酒者都认定为犯罪,会导致打击面过大,不符合国情。如果劝酒人是单纯的劝酒,并没有教唆醉酒者驾驶机动车,不成为危险驾驶罪共犯。对此,在《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半决赛》中,有一辩题案例:朋友李芳在与周明吃饭时劝其喝酒,饭毕,李芳让周明酒后开车,最后周明酒后驾驶的车辆发生车祸。请问李芳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当时设定的时间点恰在《刑法修正案(八)》正式修订后,专家解读李芳应该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罚。4、同乘人员。同乘人员胁迫或者教唆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或者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帮助,均与机动车驾驶人系共同犯罪。但同乘人员明知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驾驶不予劝阻,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不构成共同犯。5、车辆提供人员。车辆提供人员在明知借车人醉酒并且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才成立共同犯罪。比如甲向乙借机动车,乙明知甲已经醉酒,并且要醉酒驾驶机动车,将机动车提供给甲,这时甲构成危险驾驶罪,乙构成甲的帮助犯。如果甲借机动车时未醉酒,而是借到车后饮酒并醉酒驾驶,这时,因为甲乙双方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乙的主观方面没有犯罪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6、商业场所经营者。商业场所经营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其出售酒水的行为只是为了营利,主观上没有让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故意。因此,商业场所经营者出售酒水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随着我国的交通不断的变得发达便利,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的增增加,因此对于交通的管理我国比较严格,对于相约飙车、劝酒驾车等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请及时去法院申请救济。一般来说,如果一旦过了时间(3年),那么借钱的人想还钱就还钱,不想还就不用还了。所以,作为救济方需要主动......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拆......


·2023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


·新婚姻法再婚房产继承相关政策一般来说
      新婚姻法再婚房产继承相关政策一般来说,婚前的财产都是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新婚姻法再婚房产继承相关政策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婚前财产一般就是夫......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实践中经常出现强拆的现象,弄得很多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特别是违法强拆,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违法拆除他人的房屋。但是合法强......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管发生什么样的纠纷,在解决纠纷时,当事人都要注意不要错过了相应的诉讼时效,买卖合同纠纷也不例外。具体来说,一般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此......


·加班费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适用,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商家提高口罩价格犯法吗?
      商家提高口罩价格犯法吗?属于犯法行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印发《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一、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场所,既包括专门用于审理案件的正规固定场所,也包括临时审理案件的场所。良好的法庭秩序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对于故意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