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订立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订立流程是怎样的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也将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当企业发展面临瓶颈期甚至濒临破产的时候,很多企业会选择走破产和合并的道路,以缓解企业面临的危机,企业兼并也需要经过法定的流程并签订相关的协议,那么公司兼并合同签订流程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合同订立流程是怎样的第一,要约;第二,承诺;第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第四,格式条款;第五,缔约过失责任。二、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法。商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商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法。商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商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商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商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商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商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企业的经营需要投入很多的心血,并且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风险,要经营好一家企业十分不易,随时都有可能面临着破产的危险,这就需要企业的管理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来维持企业的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的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交通肇事的责任包括哪些方面一、交通肇事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逐年增多,为了规范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无......


·车身划痕险免赔是什么意思?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人们对于车子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不光是购买交强险,一般好多连商业保险也会一起购买,对于新车来说还要购买车损险,和划痕险,......


·个人车辆质押合同模板
      个人车辆质押合同模板个人车辆质押合同模板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电话:身份证号:地址:乙方:(借款人、出质人)电话:身份证......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什么意思 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什么意思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什么意思?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就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前七至十天内......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具体多久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的?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有效等情形,当然,当事人都希望合同是有效合同,但是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形,......


·自首的法定从宽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可以看出,对确定为自首的被告人,法院在对其量刑时有......


·缓刑司法所不同意缓刑还能判处缓刑吗?
      由于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各项惩罚性规定的原因是想减少社会违法犯罪现象,故而对于那些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并且已经被判刑的情形,如何满足申请缓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