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伙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合伙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经济社会赚取收益的方式很多,其中就包括投资入股他人公司或者直接与朋友一起开设公司。无论是哪种方式与他人合作,双方都应签订一份合伙合同,对合伙经营的事项作详细说明。那么,合伙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了解这个问题对于投资人来说十分重要,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吧。
  
  一、合伙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二、签订合伙协议要注意哪些方面?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概括地规定了合伙协议必须要载明的十项内容,而要使合伙协议更有针对性、还有可操作性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合同伙投资撤资及职责的相关规定
  
  1、出资细节,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
  
  2、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如何进行讨论。
  
  3、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负责的内容,如果执行。
  
  4、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
  
  (二)意见分歧解决方式
  
  1、经营方向错误后的调整方案,可以约定是改变经营方向还是改变执行策略。
  
  2、观点分歧的解决方案,可以约定是直接投票解决,还是先找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后再解决。
  
  (三) 经营项目计划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1、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哪些项目。
  
  2、经营项目该如何分阶段推进。
  
  3、经营项目收益该如何分配,失败该如何承担责任。
  
  4、什么情况下该终止某经营项目。
  
  简单来说,就是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约,给出具体的条件,另一方如果接受要约,合同就会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表示,不能有违背其中一方意愿的情况,同时,对于合同内容,双方也要进行详细地研究,以避免后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


·第一继承人是父母还是子女?
      第一继承人是父母还是子女?一、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


·办公楼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许多公司,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而是选择租下商务写字楼的一层或几层作为办公场所。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办......


·打石膏的骨折误工费多长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打石膏的骨折误工费多长时间,是怎么计算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关于租售同权的概念,是由我国广州市政府率先提出来的。就目前的
      关于租售同权的概念,是由我国广州市政府率先提出来的。就目前的实施状况来看,已经有一部分能够达到规定标准范围之内的租房群体,享受到了这一政策带......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
      一、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伪证罪与包庇罪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睚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


·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著作权委托登记合同应该怎么写 著作权属于我国公民知识产权当
      著作权委托登记合同应该怎么写著作权属于我国公民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类型,当然,前提也是在申请过国家法律保护以后。很多人针对住著作权进行登记的......


·刑事抗诉的情形具体是怎样的
      刑事抗诉的情形具体是怎样的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二审时间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时间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出现民事纠纷都会去法院进行起诉的,之后在案件的跟进过程中如果一审结果当事双方都不满意就会进行二审,那么民事......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