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解除实习协议比解除劳动合同容易得多,而且解除实习协议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 实习期满,协议终止
  
  (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定制度,甲方可解除协议
  
  (3) 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实习活动的,双方可解除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实习协议的
  
  (二)实习协议范本
  
  实习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学生):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习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二、实习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从事 工作。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做好乙方的劳动生产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工作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按不定时工作制安排乙方工作。
  
  四、实习期报酬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甲方每月15日左右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实习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人民币 元,试用期满后实习工资按人民币 元 标准发放。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实习期间,乙方造成甲方财产、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为个人及其家庭谋取私利,不得将甲方资料、机密等资讯透露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应遵守劳动操作规程,若因违反规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伤害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有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试用期后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该工种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并支付实习期间的工资后,解除本协议。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实习工资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4、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习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在校大学生签订的一个劳动协议,协议的内容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还有违约责任。解除实习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差不多,辞职不用提前三十天,只用提前三天就可以了。如还有什么不明白,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合同多少天之内可以毁约吗?
      签订合同多少天之内可以毁约吗?签订合同后不可以毁约,否则要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


·一、交通事故认定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认定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信用卡诈骗银行报案后多久可以立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信用卡诈骗这种行为确实是非常常见的,这也是跟我们国家普及信用卡有密切的关系。毕竟信用卡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


·企业欠税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可以,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些房屋质量问题,可能是在很久之后才会被发现的,那么此时二手房有质量问题的该怎么来......


·近亲几代不能结婚?
      说起近亲结婚,在古时候这是一件好事,可以亲上加亲,而在现在社会中这就是违法的了,同时也不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底这里的近亲指的是哪些人呢?近亲......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1.采用竞价的方式需要取得双方的同意,一旦一方不同意,则就不能采取该手段。2.竞价时需要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以防后......


·犯罪预备犯罪结果是什么
      犯罪预备犯罪结果是什么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债务借条算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债务借条算吗?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债务借条算,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


·企业应怎样进行账款追收
      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为了维持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往往不便追收客户的欠款,但这样很容易导致账款超过诉讼时效而讨不回的风险。掌握企业追收账......


·工伤认定申请人的范围是什么,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工伤认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伤后申请其他等级鉴定的前提条件,所以,对工伤认定程序的要求十分严格,包括申请人的规定。那么,工伤认定申请人的范围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