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行征收土地找谁说理?

强行征收土地找谁说理?政府征收土地的现象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而在一些非自愿的情况下人民群众难免会与政府发起冲突。您可能都会认为单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反驳政府下达的要求。那么,在碰到强行征收土地找谁说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解惑!一、强行征收土地找谁说理如果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因征地受到侵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补偿直接给农民等做出明确规定。国土部把这一系列新措施,形容为农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国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更加强调的是对农民利益的切实保护。首先,征地之前,有关征地的重要信息必须由政府告知农民,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述权将会得到充分的尊重。在征地之前有一个告知的、确认的和听证的程序。“告知就是告诉你这块地我将来用于征了干什么,在什么位置,有多大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还有社保的情况,都应该让被征地的人知道的。通知明确地强调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主和农户,不能落下一户。”二、政府违法征地将受到哪些处罚政府此做法是违法无效的。政府若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即为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处罚: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
  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由上我们可以得知,政府并不是权利大过天。在农民非自愿的情况下,强行征收土地也是违反法律会受到相应处罚的。所以,如果下次遇到强行征收土地找谁呢?不要委曲求全,也不要硬碰硬,只需默默收集证据找相关部门投诉,自有法律为您伸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由他人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
      由他人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


·销售假药不知情且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会受到处罚吗?
      销售假药不知情且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会受到处罚吗?一、销售假药不知情且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会受到处罚吗?销售假药不知情且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商家不会受......


·标准借款借条的格式内容有哪些?
      标准借款借条的格式内容有哪些?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


·报警没有证据会查吗
      报警没有证据会查吗一、报警没有证据会查吗要看具体情况,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人的言词证据也是证据的一种,如果公安机......


·端午节工资怎么算?
      一、端午节工资怎么算?端午节是法定假日,放假时间一般为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天,用人单位在这天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见这样的情况,就是在公共场合我们会拾得他人的遗失物。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难以找到。遗失物的......


·注册资本的转让是合法的吗?
      注册资本的转让是合法的吗?注册资本的转让是合法的,转让注册资金需要纳税。分别需要要缴纳以下2种税: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照相关规定,只要......


·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
      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一、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随着经济化的发展,各类企业形式层数不穷,物业管理企业就是众多企业当中较为普遍的一种,由于其特殊的经营方式,物业管......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


·《民法典》第196条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196条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一、《民法典》第196条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