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诉法关于并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于多起案件,如果都指向同一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一致,则公安机关可以考虑并案侦查。这样的话,会节约办案时间和精力,有助于尽早破案。关于并案,刑诉法中也有相关条文。那么,刑诉法关于并案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刑诉法关于并案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对于并案处理并没有特别规定,只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刑事诉讼的并案主要体现在侦查阶段,常有因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因同样的具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对此进行并案侦查。????? 二、刑事并案的条件是什么?1、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案件性质相同是指先后发生的系列案件符合同种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分子在产生犯罪意念并实施了犯罪后,成果的刺激会强化其犯罪意念,形成犯罪心理定势和习惯,所以罪犯所做的系列性案件性质大都相同。但并非所有罪犯再犯时都仍是同种罪,触犯不同刑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看到两个性质相同的案件,不能断然地认定其主体同一。2、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任何一种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完成的。同一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通常具有相同或近似的时空条件,主要因为成功的刺激会促使其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相似的时间和地点去继续作案,一些大案要案更是如此。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由于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经验的因素,犯罪分子对侵害目标的选择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有的犯罪分子在其最初的犯罪生涯中选准对象后不轻易改变目标,所以在接连发生侵害对象相同的系列案件时,要考虑是否符合并案的条件。应注意的是,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犯罪分子会临时改变侵害目标,所以侵害目标的相同或相似是据以并案的重要条件,而不是决定性条件。4、犯罪方法相同或相似。犯罪方法是指罪犯实施犯罪时在现场中采取的各种犯罪活动方式的总称。它不仅受犯罪分子犯罪动机、目的与个性特点的影响,还受其自身职业、知识结构及其特殊技能等各方面条件的影响,往往具有习惯性和稳定性。面对相继发生的作案手法相似的系列案件,一般应当考虑并案。综上所述,根据刑诉法关于并案的规定,如果多起案件是由同一犯罪行为,同一犯罪嫌疑人引起的,检察院可以决定并案侦查,并且在诉讼的时候,作为共同案件处理。这样的话,可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也有利于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节约诉讼成本,避免不同的合议庭做出相互矛盾的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概念是政府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


·自首处罚是怎样的,有自首情节如何处罚
      自首也可以叫做投案自首,这属于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分为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认定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减轻......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1、借条和收条是否可以写在一张纸上,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写在一张纸上,并不会影响到收条的效力,那么就可以选......


·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程序是什么
      一、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程序是什么?一)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根据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一式两份)1、《注册商标无效宣......


·出售版权之后自己还有版权吗?
      出售版权之后自己还有版权吗?一、出售版权之后自己还有版权吗?版权出售后,自己就没有版权的使用权了,但可以享受署名权。版权转让后,原版所有者......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赔付的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三者险和交强险一起赔偿情况有哪些
      一、三者险和交强险一起赔偿情况有哪些(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


·一方的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今虽然年轻夫妻离婚是居多的,但也不能说中老年人就不会离婚了。而要是中老年人离婚的话,除了一般的财产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养老金。那此时一方的......


·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一、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


·一、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