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第27条具体规定了什么?

民法典第27条具体规定了什么?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监护权也是公民的重要民事权利,我国《民法典》就是针对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而制订的。《民法典》通过一个小节,从第26条到39条对监护进行了细致的规定。那么,《民法典》第27条具体规定了什么?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27条《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三、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怎么办?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四、哪些情况下可以取消监护权?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综上所述,《民法典》在监护权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则祖父母、兄姐及其它单位和个人,可以成为监护人。如果是其他人想成为监护人,必须征得所在地居委会的同意才行。另外,监护人有严重损害未成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法院对犯罪分子判缓刑最高几年?
      法院对犯罪分子判缓刑最高几年?只有判决拘役的、三下以下有期徒刑的才可以适用缓刑。也就是说实刑最少是一个月,最多是三年。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


·打伤人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


·民事诉讼立案后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民事诉讼立案后找不到被告怎么办?如果只是法院的判决文书无法送达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的,且无法查找到对方下落的,可以采取......


·我老公有外遇想和我离婚故意分居2年我该怎么办
      我老公有外遇想和我离婚故意分居2年我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


·电信诈骗保健品拘留多久?
      电信诈骗保健品拘留多久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上班下班期间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但一般只能在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进行会议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


·败诉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谁出,哪些情况由败诉方出?
      败诉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谁出,哪些情况由败诉方出?一、败诉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谁出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