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

我们知道,我国法律赋予了亲生子女等亲属继承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顺位继承相关遗产。但是对于前妻或前夫孩子的继承权的规定却不很清楚。那么,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
  
  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终止前妻孩子的继承权,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不想立遗嘱,还可以在生前将房产变卖或赠与他人。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结来说,我们可以通过立遗嘱或生前赠与相关财产给其他人的方法避免前妻孩子继承自己的遗产。但是,虽然这是合法的,但在情理上确实欠妥。所以对于财产继承问题还需要慎重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需要密码的捡到卡是信用卡诈骗吗?
      您都知道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行动,但是如果在路上捡到了一张不需要密码就能进行取款的信用卡算是信用卡诈骗吗?如果这么做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离婚时公积金算共同财产么
      离婚时公积金算共同财产么一、离婚时公积金算共同财产么?夫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依......


·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


·在我国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
      想要依靠于财产保全的一系列措施来保证自己该得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方的恶意转移而遭受到更大的损失的话,财产保全的这种事情是只有司法介入才是合理的。......


·民法总则监护人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监护人范围是如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范围修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


·现代社会未婚先孕的情况已经变得非常常见了
      现代社会未婚先孕的情况已经变得非常常见了,但是有时候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下,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但是孩子也不能打掉,那么......


·一、离婚房产分配涉及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配涉及的内容有哪些?2018离婚房产分配涉及的内容有: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时如何分割的;新婚姻法年规定,一......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一、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


·在我国准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跟车型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拿的驾驶证开的车辆不一样的话就会构成准驾不符,准驾不符是存在着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在过往......


·欠钱不还欠条又过了三年怎么办?
      欠钱不还欠条又过了三年怎么办?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