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民立遗嘱需要公证吗?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公民立遗嘱需要公证吗?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五种订立遗嘱的方式,若公民需要订立遗嘱的话,可以选择恰当的方式来书写遗嘱,但此时也保证遗嘱生效,那之后才能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那此时公民立遗嘱需要公证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立遗嘱需要公证吗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二、父母遗嘱公证需要子女去公证处吗不需要子女在场,不需要子女签名。你父母作为财产所有人,有权利单独、共同处分其所有的财产。而无需经过子女的同意。公证遗嘱只需要父母前往公证处,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即可。子女作为陪同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本身选择的就是公证遗嘱,此时自然就是要办理公证手续才行。不过要是通过其他方式来订立遗嘱的话,此时公证并非是生效的要件,因此当事人也可以不进行公证,此时对遗嘱的效力不会有什么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不小心触犯法律的边缘,而被行政拘留。可能会不小心触犯法律的边缘,而被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如今社会中比较常见的处罚方式了......


·走私车被查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直接向走私人收购走私车的,按走私行为百论处。要看走私车辆的金额,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


·对方拒绝探视权应该怎么做?
      对方拒绝探视权应该怎么做?(一)探视权的执行应与审判挂钩,即探视权的审判工作应兼顾执行工作在调解探视权时,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


·申请法律援助多久能有结果 法律援助带给贫困家庭的帮助是非常
      申请法律援助多久能有结果法律援助带给贫困家庭的帮助是非常大的,在自身没有条件聘请律师和司法鉴定的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


·场地出租无偿提供场地使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场地出租无偿提供场地使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场地出租无偿提供场地使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刑事拘捕能够转治安拘捕吗
      不可以。因为《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两部性质不同的法律,所以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都不能相互转换。按照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
      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一、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股权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变更在公司或工厂是很常见的,可是它又是怎么演变的呢?第一我们要先到工商局找出公司或工厂最近一次的记录有入股人的姓名及他所认缴的比例和他身份......


·一、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


·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一、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的区别有哪些?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的区别有:产生原因不同、诉讼目的不同、诉讼被告不同、诉讼归属不同、诉讼程序不同。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