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上强戒人员怎么探视

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再额外之余,有些人则为了欲望的满足,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毒品自古以来都是每一个执政的政府所打击和杜绝的。那么对于这些强行戒毒的人进行关押后,亲朋好友若想探望,强戒人员怎么探视。
  强戒人员怎么探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暂行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探视工作,根据《禁毒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强戒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本人亲自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强戒所”)批准后,可以探视:
  
  (一)处于戒毒流程康复期或巩固期阶段;
  
  (二)长期住地在本区范围内的。
  
  第三条 强戒人员探视,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探视人与被探视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其他特殊情况探视的,必须提供具体书面说明材料。
  
  第四条 强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探视:
  
  (一)处于戒毒流程急性脱毒阶段的;
  
  (二)有严重违规违纪或不配合治疗等行为的;
  
  (三)曾有在探视期间复吸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或逾期不归经历的;
  
  (四)有性病等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探视情形的。
  
  第五条 对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或有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经历的强戒人员的探视,应从严控制。
  
  第六条 强戒人员探视每次不得超过3天(不含路途时间),路费自理。
  
  第七条 强戒人员探视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强戒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大中队民警集体研究,填写《强戒人员探视审批表》;
  
  (三)强戒所管理科审核;
  
  (四)强戒所审批。
  
  第八条 强戒人员探视一经批准,由所管理科签发《强戒人员探视证明》,大中队通知其亲属或有关单位来人接回。
  
  第九条 强戒人员亲属或有关单位在接回探祝人时,必须写出担保书,强戒人员本人必须写出遵纪守法保证书。
  
  第十条 强戒人员探视期间,应每天在强戒所规定的时间内,用登记的固定电话向强戒所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强戒人员按期返所后,大中队应查验探视证明,进行搜身、尿检,了解其在外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 强戒人员探视期间有复吸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作为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探视人员逾期不归的,强戒所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追回,并给予相应处理,逾期在外时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强戒人员怎么探视。在这些规定的范围内,除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外。正常程序,首先需进行申请,然后根据对在押人员的表现综合判定,来考虑是否可进行探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关系中的举证倒置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不管是什么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确立劳动关系,同时以书面的形式保存,从而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有时候......


·现在社会二手房交易颇多
      现在社会二手房交易颇多,但是许多的购房者都只是考虑到房产价值是高还是低,经常忽略在交易过程中会发生些什么问题,而且还对二手房买卖法律合同的签......


·2018沈阳醉驾新规有哪些内容?
      2018沈阳醉驾新规有哪些内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


·未立案未开庭能退律师费吗?
      未立案未开庭能退律师费吗?是否可以退就要看双方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一般没有约定的是不能退律师费用的。委托人可以根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


·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有哪些一、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有哪些1、抢注驰名商标。由于驰名商标的公众广泛知晓性,使其自身具备的无形价值极高,然而一些企......


·人家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怎么办?
      人家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怎么办?一、人家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协议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才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就目前司法实践的情形来看,在离婚后一方拥有......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一、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在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仅是证据材料的一种,只有经过当......


·提前准备格外重要
      提前准备格外重要金九银十以后,楼市进入淡季,开发商就要开始准备年底的促销了,各种优惠、特价等等手段都接踵而至。购房者在这个时候就要开始准备考......


·国内申请人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指按照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注册。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