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

在离婚时,除了财产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之外,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协商未成,那么打官司就是其中的选择之一。法官在判决时,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子女的年龄等因素来进行判断,从而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那么,你知道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吗?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子女在2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因抚养问题争执的,法院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成长。
  
  不过,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相同,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的随哪一方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但前提是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否可以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相信您对这一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在处理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时,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的,最好自行解决,不仅可以节省时间,经历等问题,同时也避免了更多的冲突。但是如果不能,走法律途径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总之,希望您能够如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空白的宅基地能确权吗?
      一、空白的宅基地能确权吗?按国家的规定,空白宅基地当然是不可以确权的,有空宅基地的农民要在这地上盖些建筑,确保本次之前可以正常确权到你名下。......


·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
      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一、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一般是不可采纳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


·当月辞退员工工资是否要发放?
      当月辞退员工工资是否要发放?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会发放的,根据《劳动法》辞退当天职员就可以拿到当月的薪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


·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进行?
      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进行?一、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开展?1、立案海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由海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


·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缓刑是刑罚体系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刑罚。其意指先判刑,但是基于某些原因暂缓执行,观其表现再决定执行与否。在实践中,要如何适用缓刑?换言之,缓刑......


·借条过了还款日期能起诉吗?
      借条过了还款日期能起诉吗?借条过了还款日期可以起诉,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借条确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贷款人要......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一、产品质量书产品质量证明书是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检测部门出具的,同时该生产企业的检测实验室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定,产......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民间借贷根据实际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分为有偿借贷与无偿借贷。其中的有偿借贷,很明显就是当事人是之间就借贷约定了实际利息......


·网贷逾期一年一万利息会有多少
      网贷逾期一年一万利息会有多少?现在互联网金融非常发达,不少年轻人有资金需求的时候都通过网贷公司解决。网贷的利率往往比较高,您借钱后应该及时归......


·夫妻股东公司财产不能独立应该怎么办?
      夫妻股东公司财产不能独立应该怎么办?夫妻股东公司财产不能独立应该规定由一方取得股权,另外一方的话是获得相关的现金方面的折算补偿,公司股权属于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