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规避回迁房买卖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城市的城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一、如何规避回迁房买卖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及郊区县、村庄都面临拆迁的问题。一批回迁房逐步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随之产生。一方面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和价格优势,另一方面因为回迁房出卖人暂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使得买受人在购买该类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另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作为第一种情况然,即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一份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产管理部门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拿到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第二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没什么可担心的。许多出售回迁房的业主要求收取订金,甚至先收相当部分的楼款,作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款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由于业主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此外,部分回迁房存在没有房产证问题,或者当取得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二、回迁房如何过户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加小心。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三、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资料。因此,关于回迁房纠纷,您最好在一开始买卖回迁房的时候就办好法定的合同等必有文件。必要之时,向专业律师咨询是很好的做法。切记不要用非法方式解决。若还有问题,欢迎咨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个商品,它的质量不过关的话,那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我们是可以要求商家对这个产......
·甘肃省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在甘肃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来发展城市化建设,当然,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至于补偿多......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
·临时工是否需签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否需签劳动合同吗?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
·一、交通事故伤残分主次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分主次责任吗?交通事故伤残当然也要分主次责任,而且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和伤残级别问题毫无任何的关系,伤残等级不会影响到责任的承......
·河南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1)请求离婚;......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有区别么?1、公司必须是企业“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在某些由于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
·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建立劳动合同是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任何一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履行自己的......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被托管合理吗?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被托管合理吗?单位此举是违法的你有权据此授权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二、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如......
·2023补充侦查什么程序
一、补充侦查什么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