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 怎么处罚

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 怎么处罚
  
  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
  
  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这是强奸罪的本质特性。刑法上并没有强奸只能针对婚外女性的限制性规定。认为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对事实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性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同样可以构成犯罪。“对于家庭暴力,《刑法》没有规定专门的罪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来处罚。”那么,实施性暴力,构成婚内强奸的,当然也可以依照《刑法》中的强奸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虽然理论和务实界对此有争议,但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判例。
  
  现今我国法院对待婚内强奸的刑事责任问题采取部分肯定立场,处理原则有三个:
  
  1、具有合法婚姻关系且未进入离婚诉讼阶段的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
  
  2、已进入离婚诉讼阶段(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
  
  3、对犯强奸罪的丈夫判处较一般强奸案件更轻的刑罚(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婚内强奸的内容,在中国,婚内强奸在个别情况下是有罪的。然而实施性暴力,构成婚内强奸的,也可以依照强奸罪追究其法律责任。性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同样也是构成犯罪的。如果遭受了婚内侵犯,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能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


·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
      工伤认定这个话题并不少见,工伤即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事故或伤害。为了使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合法的保障,则需要工伤认定书。那么工......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物业费应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支付
      物业费应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支付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


·公司法142条异议股东是怎样的
      公司法142条异议股东是怎样的?众所周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了,无论是大型的公司,小公司不计其数,这样一来,我国也对其做......


·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
      做假证供,想要陷害对方,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就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而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该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只有......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诈骗罪以及派出所受理案件有哪些,接下来,将在下文中......


·对于准备去上海企业应聘的朋友,肯定想提前了解一下上海企业怎么
      对于准备去上海企业应聘的朋友,肯定想提前了解一下上海企业怎么办理入职,或许对于非上海人应该更迫切的想知道这个问题,这样可以让自己在应聘前或者......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一、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


·宁波劳动合同解除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宁波劳动合同解除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