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只有具备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才会构成犯罪,这就是我国的刑事责任能力制度。那么具体来说怎样确定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样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1、按年龄分: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这是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某些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是负相对的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2、按精神状况分:
  
  (1)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2)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达到16周岁年龄的人犯罪,将负担的是一种完全的刑事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基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般心智和体力皆已成熟的考虑而作出的推定规定。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与上面所提不同的是,这里所应负的刑事责任年龄,是相对的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仅是犯上述犯罪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这里也应注意,这个年龄阶段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养。
  
  6、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7、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8、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9、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如何确定刑事责任能力”以及“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有了进一步认识。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控刑事犯罪时,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很好的辩护理由。如果在年龄或精神状态上存在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形,最好在专业刑辩律师的帮助下向法庭提出,从而正确地定罪量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是否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的规定,执行回转应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转继承后代位继承是怎样的?
      转继承后代位继承是怎样的?转继承后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劳动能够证明存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多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纠纷时不至于没有一个证据。如果出现劳务......


·工程违约金交税可以开发票吗?
      工程违约金交税可以开发票吗?工程违约金交税可以开发票,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因为不同的合同涉及的流转税不同,商品销售......


·判决书下来了 法院怎么执行判决? 在我国,法院判决总存在执
      判决书下来了法院怎么执行判决?在我国,法院判决总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为了充分解决这一难题,我国对法院执行庭有关的责任和执行方法进行了约定。对......


·受送达人因被羁押不能参加诉讼是否属于民诉法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
      法院在受送达人被刑事羁押的情况下仍按其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地址送达开庭传票,后传票因“原址查无此人”被退回,导致受送达人未参与案件审理。受送......


·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按新协议履行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条......


·婚姻法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大部分适龄男女都会在有房的前提下选择结婚生子,随之而来的房产继承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房产......


·在我国二手房网签合同怎么查询?
      在我国二手房网签合同怎么查询?网签购房合同备案信息的查询:(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的网签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是不统一的,需要到各地方......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而只有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相应的鉴定。而有的人在提出申请之后却在问劳动能力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