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判定子女归属。部分夫妻由于工作生活地区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但不得不迅速办理离婚,在异地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诉讼需要准备材料,其中一方有家暴、护轨等过错的,还要准备其过错的证据,可请律师协助收集。"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诉讼离婚手续
  
  (一)手续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四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离婚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三)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律规定,异地法院起诉离婚要在常住一年以上的地区进行。协议离婚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写明财产归属和子女抚养权各项问题,诉讼离婚要提交请求和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过错方的问题。诉讼离婚的费用有明确规定,根据要分割的财产数量决定,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基础性绩效工资能不能扣?
      基础性绩效工资能不能扣?绩效工资属于奖金的一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对劳动法发放绩效工资。如果没有考核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


·累犯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累犯是与再犯不同的概念,而犯罪分子构成累犯的,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累犯。由于累犯的人身危险性比较......


·来件装配协议书(轻工)
      编号:(87)CM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__    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省分公司,地址:___市......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如何认定?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如何认定?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


·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可以。1、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


·为什么中国禁止近亲结婚
      说到近亲结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同时也是我国《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条件之一。那为什么中国禁止近亲结婚呢?对于此,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接......


·他项权证解押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现在,很多的人都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比如说拆迁不还原,结婚等等。如果我们在办理相关的房产买卖的过程中,很多的人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贷款是一种......


·犯罪分子批捕前检察院提审吗?
      一、犯罪分子批捕前检察院提审吗?需要提审,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


·收条笔迹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收条笔迹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


·民事纠纷当庭没有宣判
      视情况而定。因为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适用的普通程序,那么很少会当庭宣判的,基本上是择日宣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有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