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醉驾可以出国出差吗

对于醉驾可以出国出差吗这一个问题,其实不必担心,虽然按照有关的规定,有个别情况下是不准出境的,然而,醉驾并没有在这一个规定的里面,但也并不是说醉驾了就依然可以出国出差,那么这些不可以出国规定具体究竟是什么呢?如果没有取得护照的,要先取得护照后才可以出国,而不予签发护照的情形如下:(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值得注意的是,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虽然,醉驾不在这一个不允许出国的规定里面,但是值得注意得是,如果是醉驾导致的如在缓刑考验期内,离开居住的市县或出国,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还有,如果是因为醉驾导致的被判处刑罚的还在服刑中的,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等都会被限制出国。所以,醉驾可以出国出差的,就要注意一下是否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是的话离开居住的市县或出国,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但是,虽然醉驾可以出国出差,就出境而言并不会有多大影响,但还是要提醒一下要注意安全,请勿酒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当前,国家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许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土地形成流转格局。农村土地的未来格局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呢?土......


·法律规定如何形成抚养关系2023
      如何形成抚养关系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


·所有肇事逃逸是否都终身禁止驾驶?
      所有肇事逃逸是否都终身禁止驾驶?1、所有肇事逃逸是都终身禁止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


·起诉公司法人快吗,程序是什么?
      起诉公司法人快吗,程序是什么样的?公司在日常的经营当中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当遇到问题的时候难免会涉及到起诉的问题,而在起诉的问题上,很多人对于......


·行贿的钱多少可以构成刑事责任?
      一、行贿的钱多少可以构成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可授予专利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经济补偿金是一次性支付吗?
      经济补偿金是一次性支付吗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


·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几倍赔偿?
      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几倍赔偿?一、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几倍赔偿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二手车买卖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二手车买卖注意事项都有哪些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购买二手车,由于此时涉及到的价款都很大,因此购买者就需要格外的小心注意,避免自身权......


·安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收费的?
      如果当员工因为受到受伤而去做司法鉴定的时候,可能会收取相应的费用,那么这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关于安徽的收费标准,那么安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