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司机醉驾校承担刑事责任的。既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其实在生活当中醉驾要付出的代价远不止于此,甚至有可能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都是有十分重大的影响的。比如教师身为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如果存在醉驾的话,也是有可能被开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教师醉驾开除不合理是否有规定?
   一、教师醉驾开除不合理是否有规定?
  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所以该教师被采取撤销教师资格,必然不能担任教师,须开除职务。
  但是不必然就会撤销资格,如果只是给予行政处分,那可能有保留教师职务的机会。
   二、醉酒驾车判刑多长时间?
  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三、醉酒驾驶相关处罚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已经把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情况分得非常清楚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至80毫克为饮酒驾驶。80毫克以上为醉酒驾驶。这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标准。醉驾在刑事责任的量刑上,也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
  《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醉驾入刑”的“危险驾驶罪”描述得十分详细,不管当事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社会后果,“处拘役,并处罚金”是对醉酒驾驶的最低刑罚,这是由“危险驾驶罪”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危险驾驶罪”不是结果犯而是行为犯和危险犯,所以不能以撞死撞伤几个人、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多少财产损失来定罪量刑,而应当以醉酒驾驶本身的行为来定罪量刑。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教师醉驾的话,实际上根据我国的教师资格条例,也是可以对教师进行开除的。但是有些情况下,也有可能会对教师进行行政处分,具体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案例分别对待。如果醉驾已经酿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相信对于教师本人来说,继续任教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房纠纷中中介的责任有哪些
      租房纠纷中中介的责任有哪些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


·回迁安置房交房条件标准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用地资源紧缺
      回迁安置房交房条件标准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用地资源紧缺,很多时候国家需要强制性征用土地。但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利益,国家如果对于公民的房屋占用后,是......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


·河南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1)征收经济开发区集体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


·乐山市中区信息公开程序
      乐山市中区信息公开程序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很多城市的电子公务信息公开已经开始进行,包括乐山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可以使政策更好的使民众接受,传......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孕妇要做好哪些防护?孕妇属于高危人群,如果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更加容易发展为重症。这次的新型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


·事前防卫怎么处理
      事前防卫,又称“过早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它不是正当防卫行为。事前......


·该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该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关于罪与非罪的认定1.关于侵犯的对象是否为“商业秘密”的认定上文对商业秘密概念和范......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可以吗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可以吗一、商标专用权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专利权、著作权并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经依法核准......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受伤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认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由专业的官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那在法律上,究竟工伤认定期限......


·碰瓷什么意思,何防范碰瓷?
      碰瓷什么意思,何防范碰瓷?我们在看电视节目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画面,就是汽车行驶过程中并未碰到路人,而路人却倒下,并勒索一笔医疗费。这种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