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孩子的归属权是夫妻双方产生争议无法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经过诉讼离婚后,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一方,另外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判定时是有标准的,那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离婚时法院判定抚养费需要给多少时也是有标准的,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收入水平、孩子的生活需要、孩子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来判定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抚养费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和定期给付两种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家庭内财产分配不均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家庭内财产分配不均可以起诉吗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起诉分配财产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


·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吗?
      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吗?1、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因为继承牵涉到两方当事人,一方是被继承人,一方是继承人。法定继承的发生并不是基于双方......


·经济纠纷私下协议书怎么写?
      经济纠纷私下协议书怎么写?一、经济纠纷私下协议书怎么写?甲方:乙方:事件经过简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


·打架调解不成会怎么样?该怎样处理打架纠纷?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打架也是偶尔会遇到的一种事。打架纠纷是一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恶性事件,而且您还会引发许多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放宽心,心平气和......


·最新的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应当续签无固......


·怎么证明民事诉讼结案?
      怎么证明民事诉讼结案?怎么证明民事诉讼结案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这既包括强制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经人民法院的催告及说......


·夫妻一方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侵权人受伤的,夫妻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侵权行为之债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应当从侵权行为的利益指向出发。如交通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


·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一、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车祸致人死亡承担的责任包括,(一)刑事责任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条件是什么一、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条件是什么1、上一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年度符合......


·刑事拘留要在看守所拘留多久
      刑事拘留要在看守所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


·借款不还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不还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从小我们就在接受要遵守承诺的教育,若不守承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成年后,我们却渐渐忘了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就好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