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2)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三)、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四)、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应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最新婚姻法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规定,残疾人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以及住房处理时有优先权,以体现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理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审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2023
      审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1、辞退员工补偿税前扣除标准以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


·增加认缴注册资本拿印花税吗?
      增加认缴注册资本拿印花税吗?不用,认缴制注册资本增资不要交印花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


·假想防卫什么意思 假想防卫的处理原则
      假想防卫什么意思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


·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
      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一、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


·精斑司法鉴定的几天出结果
      司法鉴定在司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当女性遭遇强奸或者其他情况,需要对于精斑进行司法鉴定,来进行对强奸等事实......


·最新婚姻法同居是如何解释的?
      婚姻法在我国是为了保护我国合法夫妻和男女之间关系的最权威的法律,他对我国目前的男女关系做了一个比较全面正规的解释。但有一些人在社会上,没有领......


·一、夫妻购房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购房债务离婚怎么办?夫妻购房债务离婚需要平等分割,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劳资关系纠纷。这其中出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劳资关系纠纷。这其中出现许多误解,比如劳动关系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的区别,许多人把劳动合同关系和民法中的......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确定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除了身体受到侵害之外,精神上面也面临痛苦。因此,患者家属主张赔偿的时候,除了要求医......


·一、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吗?
      一、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吗?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的,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此时该遗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