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

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有孩子的夫妻,在感情破裂后也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诉讼解决。那么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回答。
  一、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由此可见,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义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该尽到责任。一般来说,双方可以通过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确定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具体到南昌抚养费多少,要看一方的经济条件和收入情况。一般来说,是按照月收入的30%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如果今后抚养孩子的成本提高,也可以要求增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判死刑的人是怎么执行的
      被判死刑的人是怎么执行的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从一定角度来讲,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也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发。而在实践中,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当事人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减少因为事故给自己造成的......


·司法机关误判一年要赔多少钱?
      司法机关误判一年要赔多少钱?一、司法机关误判一年要赔多少钱?1,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价值怎么确定?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价值怎么确定?在我国离婚当事人的财产按照双方协商进行定价,如不能协商的可以进行拍卖或者协商进行办理。保护当事人员的合法......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自首减轻处罚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自首减轻处罚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自首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侵权责任法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一、侵权责任法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侵权责任由侵权行为人承担举证责任,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商标侵权收到传票开庭不去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侵权收到传票开庭不去的后果是什么一、商标侵权收到传票开庭不去的后果是什么?1、拘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


·贩毒只有人证能成立吗?
      贩毒只有人证能成立吗?不成立,需要同时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可以使罪名成立。人证虽然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但是案件侦破中的各种证据是要互相印证的......


·一、买下商场商铺产权是多少年?
      一、买下商场商铺产权是多少年?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