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押,是我国执法机关人员才有的权利。羁押犯罪嫌疑人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对在押人员进行私放。并且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押,肯定也是在证据充分,取得了允许的情况下才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一)概念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
  
  2、客观上表现为上述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行为可以是作为,如伪造公文、篡改刑期而将罪犯放走;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明知是罪犯脱逃而故意不追捕、不阻拦。释放的地点可以在关押场所,也可以在押解途中,也可以狱外作业场所。
  
  3、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实践中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如因间接故意或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的,应按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论处。
  
  (三)认定
  
  1、本罪与脱逃罪的共同犯罪的界限。非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脱逃的,应以脱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司法工作人员虽帮助在押人员脱逃,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也应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但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放在押人员的,刑法对此作了独立规定,应按照私放在押人员罪处理。
  
  2、本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界限。两罪在主体、行为对象上存在相同之外,但本罪出于直接故意,而后者出于间接故意或过失;本罪的构成不以被私放的人员实际脱逃成功为要件。也不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而后者之构成必须在押人员已经脱逃成功,且造成严重后果。
  
  
  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处罚
  
  
  刑法第400条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等等。
  我们可以看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这样一种行为。这种情况是极不利于我国司法建设的公平公正的,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话,那么相关执法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跨省的经济纠纷怎样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经济纠纷是由合同产生的,应该在合同的履行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几种 工程质量是我国一直比较注重的问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几种工程质量是我国一直比较注重的问题。其实,我国的工程质量在检验的时候,也是有着严格的分类的。毕竟随着时代的进步,每......


·离婚对债务有约定,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
      离婚对债务有约定,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随着冬天的来临,因为雨雪的原因,有些人为了走进到甚至会进行逆行。所以路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不断的提高了,......


·帮信罪多少金额立案?
      1、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是达到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或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在掌握一定......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聘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应该是一种要约。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劳务合同期没满辞职要扣工资吗?
      劳务合同期没满辞职要扣工资吗?如果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请求了劳动辞职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克扣了劳动者的工资是属于违......


·竞业限制的认定分析,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者泄露商业秘密而与劳动者签订的一个竞业限制条款,这在很多岗位上常见的一个现象,那么竞业限制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我们......


·一、醉驾五年后怎么考驾驶证?
      一、醉驾五年后怎么考驾驶证?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控股股东赠与股份是否合法?
      控股股东赠与股份是否合法?控股股东赠与股份是合法,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