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保证人是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债务到期之后,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保证人有还款责任。为了维护保证人的利益,法律对其赋予了先诉抗辩权,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款时,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要求法院先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后仍然未能还清的,由保证人偿还。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保证人的利益。那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 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 ,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国家是以连带责任担保为普通,以一般保证担保为例外的。2、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 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不承担保证责任了。
  二、哪些情况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利益设置的,但是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势必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因而民法典作了如下限制性 规定。1、 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里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 困难主要是指债务 人下落不明或者移居境外,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这里应注意的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和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二者缺一不可。2、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这本身表明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权人此时只能保证人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对于此规定,不能机械地从字面理解,而应掌握法律的精髓,即只要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不论债权人是否曾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论债权人是否已取得执行名义的判决或者仲裁,更不论债权人是否已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直接请求一般保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先诉抗辩权。它可以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提出,先诉抗辩权的意义在于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同时,法律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对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如债务人如果已进入破产程序,保证人就无法再行使先诉抗辩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行测量、检查或者一系列的实验,最后将检查出来的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对比,来判断每......


·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是怎样的一、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


·一、继父与继子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
      一、继父与继子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一般情况下,继父与继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


·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意思,有哪些
      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相关内容一、什么是居间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在《民法典》中,将原来《合同法》......


·2023年离婚按揭房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按揭房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行政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期限应该怎样办理
      行政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期限应该怎样办理一、行政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期限应该怎样办理当事人超过2年申请执行,没有主张执行时效中止、中断,或者法院对......


·一、店面出租违约怎么赔偿?
      一、店面出租违约怎么赔偿?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不会。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


·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1、一方在婚前申请,另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两限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购房主体特定,购买......


·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收养关系有成立的时候,当然日后就有可能被解除。而解除收养关系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样有程序的要求,并且在解除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