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预期违约顾名思义就是提前违约,它也是导致合同纠纷的一种常见的方式,在生活中十分的常见,关于预期违约,我国合同法对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为了帮助您了解相关规定,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供您阅读。一、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预期违约的特征是怎样的预期违约属于合同履行前的违约,而不是合同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的违约,所以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发生的时间的区别。正是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因此它具有以下特点:1、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大多数都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合同履行期限前发生的违约是“可能的违约”。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或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即使这种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之前,债务人的行为也会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表明他根本漠视了其应负的合同债务,因此应构成违约。2、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现实的债权的侵害。由于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不得违反合同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自己的债权,所以在履行期限届至以前,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只是期待权而不是现实债权,对债务人来说,这种期限也体现为一种利益即期待利益,该利益应当为债务人享有
  。实际违约侵犯的是已到履行期的债权。3、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其主张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将不履行合同的危险,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将标的物转卖给第三人,或买受人在付款期到来之前转移财产和存款以逃避债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其承担预期违约责任。4、在补救方式上与实际违约也有差别。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在默示预期违约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如果已有合同义务的履行时),要求预期违约方提供充分的保证,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默示违约方未能提供充分担保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5、预期违约是一种可能违约。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前,因此是否履行合同取决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则预期违约缺乏实际存在的基础,也有一种可能是因一方当事人最终仍不履行合同而转为实际违约,因而预期违约并不必然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违约一般必然承担责任。看了上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预期违约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合同一方构成预期违约,另一方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财产怎么转移才是合法的?
      一、离婚财产怎么转移才是合法的?离婚财产的转移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论什么方法都不能是合法的。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


·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分是什么?
      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分是什么?没有。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


·强奸罪刑法修正案十都做了哪些修改
      一、刑法修正案(十)对强奸罪做了哪些修改?刑法修正案(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义中适用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一切自然人,修正案的这一......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
      出国是应该走正当途径的,我国对于办理出国事宜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有一些怀有不正当目的的人通常想要采取一些非法手段入境,比如说偷越国境,为制......


·如果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吗?
      一、如果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吗?采取逮捕之后,是不可以转为取保候审的,除非有较为特殊的情况。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


·诉前调解算立案吗?
      诉前调解算立案吗?一、诉前调解算立案吗?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


·担保合同生效时间
      担保合同生效时间一、担保合同生效时间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前辞职吗?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前辞职吗?一、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前辞职吗?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中的民事起诉书
      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中的民事起诉书民事诉讼中律师经常使用的文书格式就是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书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


·这次疫情信用卡可以延期吗
      这次疫情信用卡可以延期吗?信用卡的还款日期可以申请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


·故意放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放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放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重伤、死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