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双方需要承担俩孩子抚养费吗

申请离婚之后,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法院的相关要求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因为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会每个人带自己的一个孩子,不会设计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同时对于抚养的相关问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所以离婚后双方需要承担俩孩子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做出决定。
  一、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二、额外的情况
  对于除此之外的特殊的情况,就比如其中一方抚养的孩子较小,那么可以向法律机构提出申诉,因为根据规定,一方所抚养的孩子的年纪较小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付给己方年龄差值的费用。但是在法律上没有相关的规定证明必须给出这部分费用,只有己方提出要求才可以进入法院的审核流程。
  
  三、抚养费用具体情况
  协议: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诉讼:无法协议的,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但女方三期:孕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哺乳期,男方无权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孩子户口问题,由孩子父母协商一致后联系派出所办理。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所以通过对于双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实际的判断,实际情况往往最能体现案件的真实性,那么离婚后双方需要承担俩孩子抚养费吗的问题,是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条件做出判断,比如抚养孩子的女方经济条件低于男方,那么女方就又一定的权力向男方提出要求付一部分的抚养费给女方,一般为工资的百分之20到百分之30.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合犯有哪些内容及特征有哪些?
      近年来社会中犯罪率越来越高,各种犯罪形式都普遍存在,结合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十分的陌生,不知道什么是结合犯?结合犯有哪些内容以及结合犯的规定是......


·员工工作不胜任可以调岗么
      员工工作不胜任可以调岗么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保险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统筹部分不转移,......


·工伤保险问题常识
      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对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


·罪犯被判拘役缓期算累犯么?
      罪犯被判拘役缓期算累犯么?罪犯被判拘役缓期不算累犯。拘役不是有期徒刑,不会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没有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厂工人,住本市××路××号。系犯罪嫌疑人B之父。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男,......


·广告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告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了提高企业和产品知名度,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有效促进产品的销售和推广,许多生产企业或销售商都会采取广告宣传的方......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


·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存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存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双方可以订立一些特殊的条款,当然关于租赁合同到期条款是否会自动续期很多人有疑问,一般租赁合同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