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知道行车安全是每个开车司机需要去重视的问题,因为行车过程

我们知道行车安全是每个开车司机需要去重视的问题,因为行车过程中如果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都会给受害者造成一定的身体损伤,严重的还会造成人员的死亡,而醉驾是一个十分严重的违规行为,那醉驾没有移交检察院是不是不起诉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驾没有移交检察院是不是不起诉了?
  
  是否已经立案,如果已经立案,就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随时可以移送审查起诉。如果没有立案,依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6个月。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拘役六个月明显符合以上条件,所以如果醉驾未被发现立案,至少过了五年才可以不追诉。
  
  二、醉驾处罚 ?
  
  
  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外,还首次针对有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当立案侦查。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 一律吊销驾照
  
  “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酒之后是不能开车,因为醉酒之后人的基本意识会丧失,开车之后容易出现视线模糊和睡着的情况,特别容易出现很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我国对于醉驾的管理非常严格,将会受到相关法规的严厉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需要怎么办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需要怎么办一、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需要怎么办?收到亲人的拘留通知书后,家属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同时也可以到看守所为亲人送上些衣服或现......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
      在您扩大公司规模的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开设新的分公司,而新的分公司又要求有分公司营业执照。是因为分公司营业执照是分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得区别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得区别是怎样的(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


·一个月代通知金缴个税合法吗?
      一个月代通知金缴个税合法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


·民事诉讼时间程序
      民事诉讼时间程序一、民事诉讼时间程序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


·无因管理和遗失物的定义是什么?
      无因管理和遗失物的定义是什么?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有一条是无因管理,这里的无因管理要与遗失物有所区别,遗失物是失主不小心所遗失的,所有权还是归失......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山东征地补偿法规政策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随着各种房屋强拆、土地强征事件被媒体曝光,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关注征地拆迁。广大山......


·一、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什么?
      一、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什么?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


·下落不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下落不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


·一、醉驾一起喝酒的人审问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一起喝酒的人审问是怎么规定的?近年来的酒后事故频发,给社会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因此喝酒出事后由谁承担责任也成为人们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