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否支持

婚姻生活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的话,那么离婚将会是夫妻关系走向尽头的最后一道关卡。有些情况下,可能很多离婚的夫妻都已经有了孩子,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很少有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探视,对于双方都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否支持?
  
  一、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否支持?
  
  探视权不仅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还是对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定的权利。不建议放弃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三、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探视权是为了保护对未成年子女利益而设定的权利。因此不管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不建议女方放弃对孩子的探视权。不过如果女方不行使自己的探视权的话,我国法院也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委托书需要按手印吗
      在签订委托书时不一定要按手印的,因为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就具备法律效力的,在相关法律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也......


·土地新政策小孩没地怎么办
      可以申请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新增加的地,或者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加速发展,很多地方面临的厂房拆迁的问题,同时国家也会给我们相应的补偿来弥补拆迁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对双方产生拘束力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限制其同业竞争的协议,意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竞业限制协议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会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否......


·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一、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出租权的对象: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申请会见是否可行?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申请会见是否可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申请会见是可以的。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要以下手续:1、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行贿70万元属于什么情节?
      一、行贿70万元属于什么情节?行贿70万元属于严重的情节,我们国家规定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或者1万元到3万元这件事属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70万元,属......


·2023惩罚性赔偿金能否向生产者追偿
      一,惩罚性赔偿金能否向生产者追偿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的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的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


·专利申请权转让当事人的义务
      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发明人将法律还未赋予的发明权,但是,通过申请有可能获得的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进行转让,从而丧失申请专利权利的行为。专利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