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如果被交警抓
一、醉驾越拖越好吗?
许多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抓获后会拖着不去接受处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超过15日不去接受处罚的,每超过一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的处罚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当事人饮酒驾车被抓获要接受相关的处罚。而醉驾除了要接受违章处罚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饮酒驾驶未达到醉驾标准的,当事人被交警所开出的罚单也应及时处理,拖着不处理只会使自己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十分不明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仲裁裁决案件不一定由中院执行,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区别是什么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区别是什么?1、血液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驶人员每1......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一、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管辖权异议后答辩的时间是30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
·非监察对象行贿犯罪由谁管?
一、非监察对象行贿犯罪由谁管?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
·原告委托人开庭前准备哪些材料?
原告委托人开庭前准备哪些材料?一、原告委托人开庭前准备哪些材料?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据、诉讼费对于证据,要带上原件以便法律核实、......
·监外执行完了还走什么程序?
监外执行完了还走什么程序?监外执行完了还走申请解除监外执行程序,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旷工作为一项严重的违纪行为,被多数的企业所禁止,惩罚的力度也都相对严厉。员工旷工时间到达一定限度的时候,企业会实行......
·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给钱?
工伤这是一些危险行业所不可避免的话题,就工伤而对簿公堂的也不少。无疑工伤能赔偿多少钱,要进行工伤赔偿有哪些程序、做了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规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案件,一般都是先审理结束刑事案件之后,才会开始民事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