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139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对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其中也包括我国的执法机关,当刑事案件在庭审过程当中的时候,作为法院的法官来说,必须是理性的,必须重证据,绝对不可以,只听从任何一个人的片面之词,关于这一点在我国刑诉法当中就有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最高法刑诉法解释139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最高法刑诉法解释139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查起诉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二、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当中就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基本权益的保障。要求我国法院在庭审过程当中,也应该询问被告方的意见,也就是说即使身为犯罪嫌疑人,但是自己也有辩护的权利。关于这一点是不可以被进行剥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计算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计算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


·什么是工龄?
      什么是工龄?工龄是指从一个单位签订合同之时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来源或者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其中也包括加班时间。而对于工龄高低的社会保险待遇是连续......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征收土地是正常的事情,因为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的扩大公共利益。国家征收......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高空坠物有关法律规定责任应该怎么界定?
      我们都知道,高空坠物是一个危险的行为,并且由于高空坠物导致的人员伤亡是越来越多,那么高空坠物有关法律规定责任应该怎么界定?根据有关的说法,高......


·婚后继承的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多久批捕?
      一、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多久批捕?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


·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拥有哪些权利
      隐名股东拥有哪些权利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代写遗嘱是否必须手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代写遗嘱是否必须手写?代书遗嘱不一定必须要求手写,但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


·自己的遗嘱公证去哪里做
      一,自己的遗嘱公证去哪里做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