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抗税罪的条件有哪些?抗税罪应该怎么处罚

对于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或者单位来讲,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才行。然而现实中就经常出现逃税、偷税的情况,更有甚至居然在执法人员征收税款的时候抗税。这样的行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会构成抗税罪,那到底构成抗税罪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抗税罪的条件有哪些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只能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构成此罪。2、行为人对税务人员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如,行为人对税务人员进行殴打、推搡、伤害等直接侵害人身安全的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或者打恐吓电话、寄恐吓信件、扬言对税务人员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的安全采取伤害或破坏手段,以威胁税务人员。3、行为人对税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目的是拒不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缴税以后,对税务人员来收他的税想不通,对税务人员进行殴打、伤害,不构成抗税罪;而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抗税罪应该怎么处罚
  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1、抗税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2、有下列严重情节的: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多次抗税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3、实施抗税行为导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妨害公务罪与抗税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的手段,主观上都出于故意,其不同之处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妨害公务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抗税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只有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才可以构成。2、主观目的不同。妨害公务罪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依法执行职务,抗税罪目的在于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3、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抗税罪侵害的对象是执行税收征管任务的税务人员;而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则是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范围较广,前者属于后者的一种。4、侵犯的客体不同。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抗税罪侵犯的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在实践中,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征税的,都应以抗税罪论处。只有不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征税,且事先与纳税人无通谋的,才构成妨害公务罪。现实中,也不是所有抗税的行为都会构成抗税罪,此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不过前提也要先对抗税行为作出认定,满足构成抗税罪的条件才行。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
      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


·2023年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高利贷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构成高利转贷罪则属于违法行为。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规定是什么?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组织他人卖......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更改吗?一、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更改吗?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


·酒驾出轻微事故怎么处罚
      该行为会予以相应的处罚,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劳动合同已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劳动合同已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只要一个劳动者想留在这个劳动单位长期工作的话,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达到退休年龄之......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哪些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哪些林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上海高温费几个月发放,发放条件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各地环境温度呈现出余年剧增的情形,然而由于工作性质的需要,大多数的职员即使是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护这不分职员......


·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规定如下:《中华人......


·房屋过户2018有新规定缴税情况是怎么样的?
      房屋过户2018有新规定缴税情况是怎么样的?(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