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大家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拆迁需要给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以及回迁

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拆迁需要给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以及回迁房等安置。比如说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那么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回迁房买卖合同最新应该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处于预售阶段。 甲方同意乙方去开发商处按照房屋的出售的价格进行挑号,选择房屋的楼层及位置。
  
  3、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乙方自行应当支付房款(房屋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具体房款按所购的楼层及位置具体核算)。除此,作为乙方还应当按所购买的楼房建筑面积另行支付给甲方每平方米 元的酬谢金。
  
  4、乙方在挑完号选择好房屋的楼层及位置后,支付给甲方酬谢金的三分之一;待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后再支付三分之一;基余的待楼房交付后十日内支付完毕。
  
  5、上述所指的开发商开发的回迁楼房应当位于 。如果回迁房屋位置不在上述地段,乙方有权利解除该协议,甲方应当退还已支付的酬谢金。
  
  6、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拆迁办结算完补偿协议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甲方不得无故阻拦。如果需要甲方方面的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
  
  7、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直接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购房协议,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8、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9、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购房款和利息及酬谢金外,还应当支付 元的违约金。
  
  10、本协议双方应当共同执行,不得无故反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对方 元的违约金。
  
  10、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抚养费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在这边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回家房子买卖合同跟普通房屋的买卖合同基本格式是一样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关于房屋买卖的一些具体事项要求的,在这里我们也给您列举了一些范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防范工程款纠纷?
      1、慎重选择合作伙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承包企业很难揽到工程,所以对工程项目格外珍惜,这容易形成一种志在必得的心理,这种心里促使对合......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分配?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分配?1、如果机动车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则应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


·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怎么处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


·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


·工期延期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工期延期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工期延期的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一般的法律法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是在合同总金额的0.1%到0.5%,不会超过30%。......


·一只眼睛工伤赔偿金是多少?
      现代社会,每个成年人都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来维持自己有的还需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因此对于绝大数人来说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


·没有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吗?我国的商标大致分为了两种,即普通商标和注册商标。可能您都清楚,对于注册商标这固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没有注册......


·财产保全费用退还吗
      财产保全费用退还吗一、财产保全费用退还吗1、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2、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


·在我国违规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在我国违规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通事故由交警定责,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一、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1、患者的损害结果与......


·刑事案件中缓刑重还是拘役重
      刑事案件中缓刑重还是拘役重?缓刑和拘役没有可比性,拘役与缓刑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