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们都知道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农村大片土地出现了空闲的状态,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诸多限制,因此他人承包的土地时并未进行农村使用权流转登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9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这就是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随意转让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经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这一规定,农村居民买卖、转让或者集成房屋后,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村民转让买卖的只有房屋,而不是宅基地,购买者需要使用房屋的支撑土地即宅基地的,需经宅基地所有权集体同意,报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宅基地使用权按当地国家建设征用标准给与补偿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的,只变更土地使用权而不变更所有权。故办理变更登记时,土地所有权仍属原集体所有,不能变更为国有或其他集体所有,变更登记的只是使用用权,有的地方在办理类似的变更登记时,认为只要集体同意,并对集体给与一定补偿后就将土地所有权由原集体所有变更为国家所有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必须按照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的报批程序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且征地权只在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于宅基地所有者的集体,应严格管好本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不能让村民以转让房屋的名义随意转让宅基地,土地登记机关也不能对未经集体同意、未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擅自购买民房,并向购买宅基地的行为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使违法行为合法化。
  
  以上就是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农村土地流转有很多限制,原则上不得转让集体土地非法出租出让的,不得予以登记,但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也存在着例外情形,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请关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审理醉驾会有什么人出庭法院审理醉驾会有醉酒驾
      法院审理醉驾会有什么人出庭法院审理醉驾会有醉酒驾驶的被告人出庭,如果被告人不到庭,法院会中止审理,直到被告人到庭为止。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


·私人公司产假怎么处理
      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不管是外资、合资、还是个体经济组织等只要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该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护女职工劳......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为了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了快点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许多地方就要开始大量的征地进行拆迁。然后在拆迁的过程中会遇到有很......


·买房住房公积金夫妻共同财产吗?
      买房住房公积金夫妻共同财产吗?买房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


·打人者可以被拘留多久,时间限制是什么?
      打人者可以被拘留多久,时间限制是什么?打人者可以被拘留最长的时间限制是:打架受伤了的话对方可以被治安拘留的最长的时间也不会超过15天,在1到15天......


·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怎么划分的
      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怎么划分的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怎么划分的1、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特许经营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较早出现的......


·农村非法集资有哪些渠道
      尽管说现在我国政府正在努力的加大城市和农村建设的一体化,但是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目前我国农村的法律是从整体层面上来看是比较薄弱的。犯......


·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怎样的对于不良资产这个概念,相信您并不陌生,不良资产由于其特殊性,也成了一些企业单位或者银行最头疼的事,处理起来十分麻烦。......


·一般纳税人税负怎么算?
      一般纳税人税负怎么算?税收一般来说就是对于企业或者个人来说的需要缴纳的金额,一般来说税负是反映一个企业的税收征收情况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


·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有哪些?
      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有哪些?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彼此之间有好感的才会组建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家暴现象,此种行为是违反了反家庭暴力......


·医疗费: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