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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法中高管的关联关系指什么?

在公司法中高管的关联关系指什么?
  
  关联关系是表示对公司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甚至到了可以影响整个企业利益的地步。但因为这种关系会导致企业内部有许多的贪污的现象,以至于公司法是严禁企业出现关联关系的,以免共同犯罪。那么在公司法中高管的关联关系指什么的呢?
  
  一、关联方的概念及其特征定义:
  
  关联方一般是指有关联的各方,关联方关系是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
  
  二、与关联方有关的几个概念控制:
  
  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一)一企业对另一企业进行投资,且达到受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一定比率50%以上(不含50%)。表现情况: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和间接控制。例:A企业对B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达到B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51%以上→母子公司 (直接控制)例:A企业对B企业进行投资达到51%,B企业对C企业进行投资也达到60%,则A对C构成间接控制,例: A对B投资达到51%,B对C达到20%,另A对C直接拥有40%, 则直接控制 间接控制=60%。
  
  (二)投资没有达到50%以上甚至没有进行股权性投资,但却对其有实质的控制权。
  
  (1)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三、基本特征:(公司法中高管的关联关系指什么)
  
  (1)两方或多方共同决定某项经济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合营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作出决定。
  
  (2)共同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合营各方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相同,并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合营各方虽然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同,但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
  
  (3)共同控制是以合营合同来约束的。重大影响和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
  
  三、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单选或多选)判断关联方关系的标准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有:
  
  (一) 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间
  
  (二) 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之间
  
  (三) 企业与其合营企业
  
  (四) 企业与其联营企业
  
  (五) 企业与主要投资者个人 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其中关键管理人员是指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但不包括董事会秘书、非执行董事、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例:A对甲企业进行投资,A与甲企业即是关联方,且A的配偶B与甲企业也是关联方。
  
  (六)企业与受主要投资者个人 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例:甲企业的董事长是A,A是B的配偶,B对乙企业投资,拥有其有表决权资本的20%,A和甲、B和甲、A和乙、B和乙、甲和乙是关联方。例:A 企业的主要投资者是H,H拥有B企业60%,此时A企业与B企业之间就是关联方关系。例:A 企业的主要投资者是Y,Y的儿子拥有B企业60%,A企业与B企业之间是关联方关系。
  
  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公司法中高管的关联关系指什么)
  
  1、关联方关系存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不包括部门与部门之间。
  
  2、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通常是指直接共同控制或直接重大影响,不包括间接共同控制或间接重大影响。例:A向B投资,达到30%,B向C投资达到20%,A和B、B和C是关联方关系,A和C不是关联方关系。
  
  3、同受一方控制的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但同受共同控制的两方或多方之间以及同受重大影响的两方或多方之间,通常不视为关联方。例:A向B投资,达到60%,A向C投资达到51%, B和C是关联方关系。例:A向B投资,达到30%,A向C投资达到20%, B和C不是关联方关系
  
  4、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但企业间如果存在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以及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时,彼此应视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5、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 公用事业部门 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仅仅由于与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性的单个购买者 供应商或代理商,通常不视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6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应当看其关系的实质,即,视各方关系是否存在着控制 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情况。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上面就是关于在公司法中高管的关联关系指什么的这个问题的解释了,可以看出来,一旦企业内部中的高管之间产生了关联关系,就有可能会在公司中发生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甚至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发展无法正常的进行,最后把企业整垮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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