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鉴定后多少时间能拿到钱伤

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了伤害是需要做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后多少时间能拿到钱伤呢?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根据实际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工伤待遇,一般伤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金额的大小,下面就将为您带来具体内容,请继续阅读。
  
  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钱?
  
  1、集体型的工伤险的话,是不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工伤保险的,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也将由公司支付。2、在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是不能立刻拿到这笔钱的。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你的工伤待遇,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相应的工伤待遇。最后的工伤赔偿里面是需要除去老板给的这15000的。3、伤者如果觉得等不下去了,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但是单位赔偿金额远小于实际应支付的金额的话,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相应的工伤待遇。4、具体工伤待遇请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5、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6、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后伤者不能马上拿到钱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职工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若单位拒绝支付或者支付小于实际应支付赔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是对工伤鉴定后多少时间能拿到钱伤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当中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当中,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为了对事故发生之后的多个方面进行有效的赔偿,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是有着划分标准的。该标准即为事故发生......


·一个月内工伤认定能下来么?
      工人在建筑工地施工的时候,有时候难免会被机器设备弄伤。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工人应该尽快要求企业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结果出来......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国家为了解决您的住房......


·施工监理招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施工监理招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建设方拿到工程项目后,应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进行质量监督,......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后期的处理很是关键。根据交通事故不同的情形,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不管是交警还是事故当事人也会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那么,发生......


·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一、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1、分公司可以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如果您遇到了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的问题,的我们建议您详细阅读您所签订的合同,看看此部分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合同......


·员工故意告我不签合同怎么办?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针对员工恶意不签或拒签,公司方面应在入职当天发与签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并要求员工签字按手印,如有员......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代通知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单位员工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单位员工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无限......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1、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