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在之前对醉驾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凡是检测之后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醉驾人员,都会承担刑事处罚。不过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内容却重新定义了醉驾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醉驾新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一、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该规定是自醉驾入刑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驾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情形。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构成醉驾的条件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和非机动车驾驶员,酒精含量为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aa为为醉酒驾车。今后我国不再执行醉驾一律入刑的严格标准。此前在办理醉驾案件时,醉驾无论情节是否严重,是否造成危害,只要构成醉驾的,一律入刑,但今后对于一些虽然达到醉驾标准,但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人员不再执行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


·律师如何调查证据?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如何调查证据?注意事项有哪些?1、律师调查证据前注意事项(1)考虑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


·打死人赔钱数额是否有统一的规定的
      一、打死人赔钱数额是否有统一的规定的?没有,需要赔偿的主要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


·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
      夫妻离婚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也有因为一方移情别恋的情况,而对于子女来说能和一个陌生母亲相处好也是很难的,当后妈在除了部分的抚养费后又想要回......


·贩毒不到一克能判多少刑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需要结合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犯罪情节、是否悔过来综合判定,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不一样。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免除处罚有案底吗?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免除处罚有案底吗?已经构成犯罪,当然会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


·约定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多少?
      约定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多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于20......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就代表着雇佣关系的结束。那么辞职了劳动合同怎么办理解除呢?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那么就要提前30天......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是根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


·房子合同和发票都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一般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