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纠纷之后,按照法律规定此时若需要提起劳动诉讼的,原则上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才行。即对劳动纠纷的处理需要仲裁前置,那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申请劳动仲裁可能遇到哪些问题
  (一)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为超过仲裁时效。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劳动仲裁,又不能证明有中止、中断事由的,将承担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二)不符合受理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应当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的风险。
  (三)相关请求超过法定劳动仲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提出反申请,以及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等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
  (四)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负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该事实将不能得到仲裁委的确认,有可能导致承担不利的后果。
  (五)拒绝提供送达地址
  仲裁委以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如果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经仲裁委告知后仍不提供的,对申请人不予立案;被申请人为劳动者的,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为送达地址。
  (六)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或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
  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委,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仲裁委将按下列方式处理:
  1、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七)拒收、拒签劳动仲裁文书
  当事人拒收、拒签仲裁文书,不妨碍仲裁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并可能影响其起诉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使。
  (八)拒不出庭及违反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严重违反仲裁庭纪律并经劝告不改的,对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审理裁决。
  一般申请劳动仲裁还是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启动仲裁程序,当然法律方面也是做出了时效规定的,当事人就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往往是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再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检查吗
      在工作中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的认定、赔付一应程序都是有法律的规定的,在工伤鉴定时,需要检查的项目也是有法律的规定的,......


·法律上合同标的为大概是什么
      法律上合同标的为大概是什么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合同标的可以分为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概括而言,合同标的条款约定应当注意以下事项:要使用标......


·一、沁阳醉驾人员人民法院怎么判罚?
      一、沁阳醉驾人员人民法院怎么判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


·棉花定购合同
      供方:___县(区)___乡___村  合同编号:  需方:___县(区)___供销合作社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工伤伤残金的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工伤以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员工在做工伤鉴定以后可以得到的一部分补偿金。除了员工在医院的花销是实报实销的以外,像工伤伤残补助金这是根......


·现在在北京丧葬费多少钱
      现在职工朋友在养老保险中都主要包括养老金、丧葬费、救济费等各种项目,其中的丧葬费是对职工死亡安葬产生的费用支出,实行补助的办法。那北京丧葬费......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如果已经公证过的遗产因为特殊原因想要再次公证的,遗产可以多次公证的。很简单的再去......


·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
      由于离婚协议中往往关系到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因此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约定的内容对自己是不公平的。那现实生活中要是发现离婚协......


·手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生活中很多离婚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因此有的人就以为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到底手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


·快递赔偿法律规定有什么?
      快递赔偿法律规定有什么?现在网购已经变的非常普遍,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有些人下单后发现商品破损或者商品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快递公司会按......


·抱小孩坐副驾驶违规吗?
      抱小孩坐副驾驶违规吗?属于违规行为,小孩最好弄个安全座椅什么的放在后排。如果说大人非要抱着,那么就最好让抱着孩子坐在后排。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