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大事情,它并不是说拆迁就可以拆迁的,当拆迁人决定要拆除某处的房屋时,必须要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清楚房屋被拆迁后的补偿等问题,当然在签订该拆迁合同前,还有很多的事项需要进行,那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究竟有哪些呢?1、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2、入户调查评估。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3、内业计算。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4、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5、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6、发布拆迁公告。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9、签订合同前面的工程都实施完成之后,拆迁办会与房屋的所有人签订合同,约定好补偿等相关事项。10、动迁。动迁是专业名词,实际上就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被拆迁人搬家,把房屋交给拆迁人。动迁的主要工作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评估报告送达后,由拆迁人(一般拆迁人不亲自出面,而是委托拆迁公司和评估公司)在现场组成动迁办公室,接待拆迁户主动过来商谈搬迁事宜。拆迁补偿费用除了包括拆迁评估报告的金额之外,有一些额外的奖励,如提前搬家奖、工程配合奖等。虽然签订合同可能只需要短短的一个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但是为了房屋拆迁合同能够顺利的签订下来,拆迁人在此之前是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当然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中涉及到的争议的财产的价值,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


·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规定是什么?2018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的相关规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
      广告已经成为人们了解商品的主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商品房开发企业的青睐,但有不少开发商为了销售自己的房屋,不惜在购房广告中设计陷阱,而我们总被......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承担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承担责任现如今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其中在肇事后逃逸的司机也有一些,那么交通事故肇事的司机逃逸后会负......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怎么办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怎么办一、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卖引起的纠纷。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应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


·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这涉及到未提供真实信息和欺诈的行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真实......


·准夫妻以结婚为目的购置婚房 婚房分手后如何处置?
      准夫妻以结婚为目的购置婚房婚房分手后如何处置??(一)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若一方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工商所条例具体是什么?
      工商所条例具体是什么?现在越来越多人去工商所办事,如果工商所办事不可靠不廉政,就会损害公民权益。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要是先分居,然后满足了条件再离婚的话,此时在分居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通常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