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写诽谤罪起诉状范文?

生活中有的人出于不法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散播谣言,企图破坏别人的名誉,对于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在我国,诽谤罪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那么首先需要一份起诉状写明自己的事实理由和诉请。如何写诽谤罪起诉状范文?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写诽谤罪起诉状范文?
  
  需要写明诉讼请求,案由,事实和理由,做到有理有据。
  
  二、诽谤罪起诉状范文
  
  自诉人:雷××,女,××年×月×日出生,×族,××市××公司职员,住××市××街××号。
  
  被告人:于××,女,××岁。
  
  案由:诽谤案
  
  诉讼请求:(1)于××应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2)于××应赔偿精神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犯罪事实,此略)
  
  在此,我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第171条之规定,对于××的行为进行审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主要证据和证据来源:(1)证人证言两份。单位同事赵××和何××各出具证言一份;(2)住院证明一份。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雷××
  
  代书人:××律师
  
  ××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诽谤罪的起诉状怎么写的内容。诽谤罪会对他人的生活、工作、学习产生影响,使对方名誉毁坏、心理遭受创伤。受害者可以据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如果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人还可能构成诽谤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在生活中我们的知识产权经常被人侵犯,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就需要采取法......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后原告是否还能撤诉?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后原告是否还能撤诉?对于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后,原告是否还可以申请撤诉、一审法院是否还可以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农村打架斗殴的表现应该怎么处罚?
      虽然现阶段社会个人之间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冲突,那么就会导致打架斗殴,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农村,那么农村打架斗殴的表现应该怎么处罚?根据相关内容,打......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在众多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件中,总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为了避免此种情况,需要事先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


·一、上海公积金嘉兴买房子是否可行?
      一、上海公积金嘉兴买房子是否可行?上海公积金嘉兴买房子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先行处置:1、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


·打零工这种劳动形式在我国的用工市场较为特殊的一种方式
      打零工这种劳动形式在我国的用工市场较为特殊的一种方式,一般双方只存在短暂的时间联系,也无用工合同等相关法律依据。在我国的社会上对这类劳动形式......


·一、遗产和赠与得税哪个高?
      一、遗产和赠与得税哪个高?我国暂时还没遗产税和赠与税,从而不会存在哪个税费高一些。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动产无偿继承;不动产无偿继承并免交契......


·疫情特殊的房贷政策是怎样的?
      疫情特殊的房贷政策是怎样的?疫情特殊的房贷政策是可以通过申请延迟还款的方式来解决这次困难,《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各自肯定都是有自己的生活,而在这段期间内也就会实际取得一些收入,甚至还会负有一些欠债。那对于分居......


·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
      非法集资不是刑事法律之中的确切性的犯罪,而是四种罪名的简称,故而实施此类行为的,需要根据具体罪名的特点进行区别,对于公民来说,如何鉴定非法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