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如果要认定构成犯罪,那说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之后再是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到底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二、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虽然信用卡诈骗案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可能不同,但在立案标准上面,其实规定的都是一样的,即要求此时的数额达到了5000元以上才行。因此要是实际的行为其实并没有达到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标准规定的数额,那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主动还钱是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主动还钱是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保证原本是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效力原本不包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


·国家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国家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加大打击范围与力度。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从犯的处罚也是非......


·犯人在监狱多久可以办保释
      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提交保释申请书,等待通过就可以了。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个人或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在我国,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要合法使用国家土地,应及时到相关部......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什么是保证?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要给补偿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要给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


·有限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成立即在法律上诞生为有意义的法人,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对法人有着诸多的规定,我们今天想要探讨的问题是......


·离婚前将财产赠与孩子合法吗
      离婚前将财产赠与孩子合法吗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孩子是合法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


·工程质保金退还新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退还新规定有哪些随着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建筑行业,关于建筑行业的法规也越来越健全,承包各类工程也是有了相应的规定,而承包工程......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