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当代社会,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些婚姻无效的情况的,欢迎无效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进行婚姻撤销的,但是无效婚姻涉及到一个举证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如果出现无效婚姻的情形,那么如何确认婚姻无效呢?一般有以下二种程序:(一)行政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效力持异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查证该婚姻关系确属无效的,撤销其婚姻关系,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诉讼。(二)诉讼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持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人民法院一旦受理就应依法作出该婚姻有无法律效力的判决。
  二、确认婚姻无效时要注意什么
  (一)当事人依行政程序主张无效应注意以下的问题:1、出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予以登记的,当事人有依行政程序主张无效的请求权。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驳回请求时,当事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程序申请复议,也可依诉讼程序提起行政诉讼。2、当事人的结合并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不能依行政程序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应由诉讼程序处理。3、出于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予以登记的,当事人不应被赋予依行政程序主张婚姻无效的请求权,而只能作为事实和证据的来源,在当事人主动要求纠正错误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查明属实后,应依职权撤销结婚登记,宣布婚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结婚登记制度的严肃性。(二)当事人依诉讼程序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人民法院在判决婚姻无效时,应同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一并处理,与确认婚姻效力不同的是,子女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既可采用判决的方式,也可采用调解的方式。2、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发现属于无效婚姻的,应当依职权确认其婚姻无效,并在判决中予以宣告。由于婚姻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否以配偶的身份行使权利的问题,因而,即使有请求权人并未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请求,人民法院也应当主动地否认违法婚姻的取力。3、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应当以判决的方式结案。无论确认为婚姻无效,或是驳回原告请求确认婚姻有效,都应以判决的方式而不应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因为,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成立的要件是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之间的结合是否具有婚姻的效力,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不能依据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定。4、在处理有关婚姻效力纠纷的案件时,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应均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首先我们需要向您明确的是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认定是有证明确的程序的,其实在我国无效婚姻确定可以走诉讼程序也可以做行政上的程序。可能您对某地方还是不太清楚我们建议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怎么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怎么夺孩子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


·撞车后怎么处理没报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撞车后怎么处理没报警1、只是车辆的碰擦,双方车主可以选择私了,并签订一份私了协议,也就是赔偿协议,这是为了防止发生后续纠纷。2、如果发......


·商业车损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商业车损险赔偿范围有哪些?作为有车一族,都会为爱车购置商业车损险,因为这不仅可以为爱车起到一个保障作用,还可在出现事故时进行及时的赔偿和处理。......


·非法集资员工自保怎样不会成为共犯?
      如果员工所在的公司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要被追究责任的时候,员工作为公司业务的主要办理人员肯定是会连带着需要接受调查,甚至还有的员工会因为参与了犯......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什么时候可以考驾照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什么时候可以考驾照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不允许的,无证醉驾的话,性质就更严重了。其实,按照国家的规定,摩托车也是需要上户,并且考......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繁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就需要交通部门进行处理,在这时很多人就会想知道“有交通事故没......


·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债权债务的管理,成为了企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运作重要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好坏。关于债......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股权的结构以及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1、明晰股权结构应......


·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企业清算的意义是哪些?
      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企业清算的意义是哪些?相信很多人都听过公司清算,但是只是知道公司清算的存在,并不知道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企业清算有什么意......


·冒充别人签字会判几年
      依法将会处以处5年以下或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


·企业商标抢注是违法的吗?
      商标抢注是违法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恶意抢注才违法“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