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银行普遍都设有贷款的业务。银行贷款为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人带来了帮助。不过,实践中不乏有利用种种手段来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这些行为则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底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其中明确要求了此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也就是说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另外,在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的情况下,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更多关于贷款诈骗罪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成年继子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
      成年继子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


·一、店面倒闭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店面倒闭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店面倒闭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并无明确的规定,合同条款应该对此有所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租房提......


·第一次醉驾应当怎么进行处罚第一次醉驾
      第一次醉驾应当怎么进行处罚第一次醉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醉驾机动车的行为,应当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以内不能重新......


·工程质量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是合法的吗
      工程质量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是合法的吗不合法,借款违约金每日千分5,折合年利率为182.5%,大大超过最高法院规定的年利率24%的标准,所以,是不合法的......


·行政制裁的措施有哪些?
      行政制裁的措施有哪些?1、行政处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或法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对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民或法人......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上诉状要写明哪些内容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上诉状要写明哪些内容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上诉状要写明哪些内容?(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上诉......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期限有多长
      赔偿请求人通过不同的途径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具体的请求期限也不相同。当事人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行......


·2023年国道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现在,随着人们私家车出行的越来越多,车辆的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逐年的增加,尤其是一些节假日或者是上下班的高峰期间。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在行车的......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征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征有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


·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


·合同到期离职不批怎么办?
      合同到期离职不批怎么办?合同到期想离职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