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第3条解释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3条解释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在原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它是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作出规定,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法律。在《民法典》第三条中规定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这条要怎么理解?《民法典》第3条解释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一、《民法典》第3条解释是怎样的?《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1、【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指民事主体对构成自己的法律客体享有的权益,用法律客体命名。本条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分为三种: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其他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在《民法典》民事权利一章。合法权益也叫作权利或者法权。完整状态的民事权利由三个部分组成:主体-主客体关系-客体。不完整状态的民事权利是通过挖除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或者客体而得到的。有三种:-主客体关系-客体、主体-主客体关系-、-主客体关系-。其中-主客体关系-客体是以法律客体命名的权利,简称法律客体权,如本条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主体-主客体关系-是以法律主体命名的权利,简称法律主体权,如自然人的权利即人权、法人权和非法人组织权;-主客体关系-,是以法律关系本身命名的权利,简称权利或者法权,如所有权、监护权等。如果用数学语言来描述,民事权利就是一个三元函项,法律主体、主客体关系、法律客体是三个变项,三个变项都确定的情况下,就是一个特定的民事权利。每个特定的权益,其法律主体、主客体关系、客体都是确定的,依法都属于特定的法律主体,只能由这些特定的法律主体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享有,也不得侵犯。这里的任何组织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包括政府等其他组织。2、【人身权利】指法律主体对自己的人身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人身权和法律主体不可分割,分类时是按法律客体命名的,如生命权、隐私权等。【财产权利】指法律主体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同一个物上的权利可能分属于不同的主体,因而可能是多个财产。比如一套房子,甲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而乙享有这套房子的抵押权。这时候,甲的所有权是有一定欠缺的,这个欠缺的部分就是乙的抵押权。抵押权的设立就是所有权的部分让渡。这里的房子虽然在物理上是一个物,但在法律上是两个法律客体,分属于甲和乙,分别与甲的不完整的所有权和乙的抵押权对应。对此,有学者将这里的所有权和抵押权分别叫做自物权和他物权,是说所有权是对自己财产享有的权利,他物权是对别人的财产享有的权利。但这种分类有交叉性,也没有体现出完整所有权和受限所有权的区别。实际上所有权的状况是非常复杂的。3、【其他合法权益】主要指知识产权和随着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新的权益,或者其他不宜概括在人身权和财产权范围内的合法权益。二、民事主体包括哪些人?我国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此外,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均是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情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民法中的法人以有限责任为根本特征,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典》中,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主体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了自然人以及法人,他们都有独立的民事权利,不能受到其他人的侵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一旦受到侵犯,行为人就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为多长
      停工留薪期为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


·酒驾跟醉驾的定义及处罚都是什么?
      酒驾跟醉驾的定义及处罚都是什么(一)酒驾跟醉驾的定义  酒驾的定义: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的定义:达到或超过80mg/m......


·脊柱骨折怎么赔偿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脊柱骨折因为......


·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离婚夫妻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关于协商约定好的抚养问题,可以一起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当然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份抚养协......


·什么条件的养子有继承权
      正常的条件下养子具有继承权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如何形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如何形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行......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刑事案件报捕是不是就会批捕?
      一、刑事案件报捕是不是就会批捕?不一定批捕,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算工伤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
      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我国整个未来的发展前景,因此国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而最重要的就是健康权。可......


·一、法院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是违法的吗?
      一、法院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是违法的吗?法院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并不一定就是违法的,租赁物被拍卖的,承租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