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退货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

退货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企业之间开展贸易往来时,经常会发生退货退款的情况,这种原因也比较多,比如货物质量存在问题、采购方订货超过实际使用量等。解决这个问题,双方应该本着友好的态度,签署一份退货协议,将账目结清,那么,退货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退货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
  
  退货还款协议
  甲方(购货方):乙方(销货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退货事项:第一条 货物描述:第二条 退货原因:甲方因库存过多,取消订单。第三条 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按约定退还货物。2、乙方责任:退还已付的货款并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四条 协议生效、中止与结束: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需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有效,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2、以货款两讫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提交仲裁机构。 第六条:双方单位所提供的退货协议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 相应法律责任。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
  二、退货纠纷如何解决?
  贸易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自行协议解决,或由第三者或贸易主管机关协调解决,或透过国际商务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透过司法途径以诉讼方式解决,究竟采取如何方式处理为宜,须视当事人双方之约定及其意愿决定。以下系就各种处理方式分述如下: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发生贸易纠纷之时,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最为理想,事实上,大部份的贸易纠纷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由于当事人自行协商时,由商事人间对于整个交易过程最为清楚,且双方感情不致破裂,因此一旦发生贸易纠纷,纠纷当事人均会试图自行协商,除非当事人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或当事人之一方毫无诚意解决问题时,纠纷当事人才会舍弃自行协商途径,而循协调、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2、由第三者或贸易主管机关协调解决(本局之处理方式)在纠纷双方的同意之下,可以由第三者居间调解,以解决纠纷当事人双方之争议,这种协调方式可由任何公正的第三者或国际商会为之,亦可由政府贸易主管机关为之。协调如欲达成圆满解决贸易纠纷之目的,则需纠纷当事人双方互相妥协,彼此让步,始能克尽其功。综上所述,在企业正常贸易过程中,发生退货的情况很普遍。符合退货政策的,购销双方应当以退货还款协议方式确定下来,在协议中写清退货数量、规格、退货原因、货款结算方式及退还时间等,经过双方确认,签字盖章,之后销售方就应该按照协议内容,收到退还的货物后及时安排退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一、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法官宣判当天开始计算30天以内看守所不会送犯人去监狱,这个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期间上诉,将择日在次开庭宣判。如果没有上......


·辞退书怎么写范文?
      辞退书怎么写范文?企业在聘用员工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企业要辞退员工,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企业要向员工发辞退通知书。在写辞退通知......


·如果打架斗殴不构成轻伤会被通缉吗?
      往往两个人或几个人因为一些口角或者利益冲突通过打架来解决,打架作为一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一种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社会治安。我国的司法部门根据......


·两高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刑事案件当中涉及到的国家赔偿问题,并且刑事案件如果存在国家赔偿的话,那有些情形下的国家赔偿,其实也......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在农村,宅基地房屋遇上拆迁,会有宅基地拆迁房,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便取得了相应的宅基地的使......


·辞退员工关于年假怎么补偿标准
      辞退员工关于年假怎么补偿标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


·合同诈骗一般判刑几年2023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


·审查起诉书发放的意义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书发放的意义是什么?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


·应当告知辩护律师的规定有哪些?
      应当告知辩护律师的规定有哪些?应当告知辩护律师的规定有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具体的采取强制措施的状态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


·出售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出售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出售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


·律师无罪辩护的作用大吗?
      一、律师无罪辩护的作用大吗?刑事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有利于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