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民法总则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签各种协议、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协议或法律规定,当一方违约时需要向另一方交付的赔偿金。一旦出现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的情况,就需要交付违约金。那么违约金有上限吗,接下来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违约金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由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合约人在签订合同条款后就表示了对合同的认同,就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而违约金的上限要根据损失的具体程度来计算。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也希望您按照约定依法赔偿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时效从治疗终结起算。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


·
      一,单位集资房离婚分财产怎么操作A.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是指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此类房屋在离婚分割时,需要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分割。下面列举......


·传销被拘留多久才会被判刑
      传销被拘留多久才会被判刑一、传销被拘留多久才会被判刊?1、传销被拘留大概七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被判刑。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物业合同快到期双方可以协商之后解聘。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


·犯罪后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犯罪后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犯罪后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


·6个月试用期过后被辞退有什么赔偿
      6个月试用期过后被辞退有什么赔偿6个月试用期过后被辞退有什么赔偿?需依据被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


·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夫妻之间的矛盾日益恶化,长期的不解决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离婚,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出现很多离婚上的问题,主要的......


·由于当前社会上醉驾行为的普遍
      由于当前社会上醉驾行为的普遍,我国对于醉驾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被交警检测出醉驾之后,需要进行酒精检测。一些特殊的醉驾案件还需要......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的影响有什么?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的影响有什么?交通事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意外,毕竟在马路上人多车多,一不小心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这就非......


·金融贷款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金融贷款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金融贷款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贩卖毒品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贩卖毒品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