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为什么民法总则合伙规定

为什么民法总则合伙规定中没有个人合伙的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的原因
  
  1、因为个人合伙和联营,本身就是合同关系。我国《民法典》已经非常成熟,有《民法典》调整就行了。
  
  2、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是《公司法》、《商法》、《经济法》规定的。与《民法典》无关。
  
  二、个人合伙的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民事行为能力
  
  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5、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个人合伙在我国《民法典》中确实没有规定。这下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非婚生子女很多人称之为私生子,主要是因为他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没有申请领取到结婚证。现实中,很多......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1、土地使用权证明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


·我国的检察院批捕多久开庭
      我国的检察院批捕多久开庭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手续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手续1、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簿;2、当事人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所签订的书面合同;3、像公证人员提供有关的房产证之类的......


·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一、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定义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损债权人的债权时,债......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如果户口本上需要变更登记,到西宁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也......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


·我国的房价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实在是望尘莫及的。其实很多长期在外
      我国的房价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实在是望尘莫及的。其实很多长期在外地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也没有办法能够在本地购买起套房子。所以有很多人都是在本地租的......


·一、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以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以吗?签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自动离职的,在法律上并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如果不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单位,就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吗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


·民事刑事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刑事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被判处刑事罚金的赔偿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