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申请复议

司法鉴定的结果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只要鉴定的机构是经国家认证的权威的鉴定机构,结果都是有保障的。但是什么事情都不会是绝对的,真的不服鉴定结果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申请复议?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申请复议?
  
  1、准备《重新鉴定申请书》
  
  写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为:题名为《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工作单位等当事人的信息,说明因何事不服某鉴定机构的某项鉴定依法重新鉴定。结尾是:此致,某某法院。申请人:某某某,(签名、盖章)年月日。
  
  2、提交申请书
  
  将写好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
  
  3、举证期限
  
  一般的鉴定申请的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过举证期限。
  
  二、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复议的情形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相关法规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申请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的流程主要是准备重新鉴定的申请书、提交申请书、举证。不过,申请司法鉴定行政复议一般都需要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的,这当中涉及到的专业的法律知识是比较多的,您可以大概了解一下,如果真的遇到了还是要依靠律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违法嫌疑人到案后,警察询问,制作询问笔录。2、调查事实,搜查证据。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吊......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


·发生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生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


·行政拘留时间抵了7天半最多还剩多少天?
      一、行政拘留时间抵了7天半还剩多少天?行政拘留的时间可以和羁押期限抵扣,假设行政拘留7天,羁押期限15天,行政拘留期限可以从15天中扣除。执行拘......


·人民警察工伤认定以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人民警察工伤认定以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分几项?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分几项?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


·根据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如何公证书?
      根据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如何公证书?根据法律规定代写遗嘱公证书是需要当事人携带自己的材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老人自己写的遗嘱也即自书遗嘱,是指遗嘱......


·我国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怎么委托诉讼代理人?
      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需要离婚诉讼时遇到涉外时怎么办,比如离婚诉讼中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怎么处理?针对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问题,下......


·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
      一、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


·发生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应该怎么赔偿职工因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由企业报销。如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