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共同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二、认定共同贪污应注意的问题
  
  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
  
  (1)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
  
  (3)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
  
  (4)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
  
  (5)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
  
  (6)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与该非国有单位中人员组成的贪污共犯。
  
  2、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3、共同贪污属于贪污情节较重范畴。
  
  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
  
  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在量刑时一般会从重处罚,因此在认定时一定要慎重,如果您对自己的情况分辨不出属于哪种情况,建议您先向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或者请律师帮助辩护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的问题,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各地的政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的方式发放给有关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多半是用来发展公共建设,或者国家要修......


·软件技术贸易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软件技术贸易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软件技术贸易合同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


·一、未交社保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交社保怎样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


·股东签署公司机密保密协议的基本内容?
      股东签署公司机密保密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股东签署公司机密保密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性别:身份证......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都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去骗取财产,但是两者是不同的罪行,关于贷款诈......


·发行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行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如今社会总是会有纠纷,一个法院,每天都有几千个未结的案件堆积在那里。之所以会发生这些纠纷,就是当事人之间没有就交易......


·结婚瑕疵可否提起行政复议?
      结婚瑕疵可否提起行政复议?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二、年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自2014年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放低了办理公司注册的门槛,但是很多创业者在实行认缴资本注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


·个人如何申请设计专利?
      个人如何申请设计专利?1、申请阶段申请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设计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委托专利代......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19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大理一直是旅游胜地
      大理一直是旅游胜地,这里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风景让不少的人选择在大理买房子,当然有些人在大理买房子是为了能够在大理生活,而也有一些人在大理买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