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中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

婚姻中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不仅仅体现在对肢体上的拳打脚踢,相信很多人对于家庭冷暴力也深有体会,像家庭冷暴力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真的遇到家庭冷暴力的话,其实家庭冷暴力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婚姻中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
  一、婚姻中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
  
  1、果断离婚
  遭遇家庭冷暴力的女人,首要选择就可以是离婚。家庭冷暴力的女人就像遭遇皇帝打入冷宫的妃子一样,没有一点感情希望和寄托,温暖的家庭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冰窖一样的牢狱。既然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可言了,倒不如干脆点离婚算了。夫妻之间何苦要变成仇人或者陌生人,不如好聚好散。
  2、看淡世事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这话是不错。可是当女人遭遇了冷暴力之后,就应该去留无意看天上云卷云舒,宠辱不惊观庭前花开花落。夫妻虽然是有缘分才会在一起的,但是当你没有缘分散尽的时候,就该看淡男女之情。其实佛经里面有很多话都是对的,万事莫强求。女人不要为着一个男人和一份爱情活一辈子,而要为自己活出精彩来。
  3、转移感情
  如果丈夫对妻子有感情冷暴力,应该就是夫妻情分已经没有多少了,或者他已经变心了。这时候的老婆无论有多么的痛苦,也不应该对丈夫抱以多大的希望了。男人是个心狠的动物,如果他没有感情了,女人就该马上封冻自己对男人的感情。女人天生为爱情而生,或许封冻感情很难。可是若是你的一味爱护并得不到男人的心,那又有神马意思呢?
  4、培养新的兴趣
  当女人结婚以后,一颗心就挂在了男人的脖子上面。可是当这个男人给了你家庭冷暴力之后,你的心马上就跌入悬崖。人活着不怕没钱没吃穿,就怕你的精神无所寄托,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活死人。其实一个女人在家庭冷暴力之后,可以试着培养新的兴趣,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这样,或许遭遇家庭冷暴力的痛苦会少一点,幸福会多一点。
  二、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有:
  1、漠不关心2、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3、恶语中伤、冷嘲热讽4、停止或敷衍性生活5、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由于冷暴力既不见血也不见伤,是典型的隐性暴力,因此很容易被当事人用“我们在闹别扭”一语带过,而忽视了它对自己的身心所产生的巨大伤害。事实上,研究显示,在出问题的婚姻当中,冷漠不语比大吵大闹对婚姻的伤害更大,更容易导致婚姻破裂。听起来很奇怪,是不是?这是因为大吵大闹虽然不理性,至少还有相互沟通表达不满的意愿,比较容易知道彼此的想法及感觉。而若是冷漠不语,不但找不出症结,往往还反映出心灰意冷不愿努力的决心,所以相敬如冰的结果,往往会导致外遇。哀莫大于心死,心死了,婚姻自然无力求生。长期处在家庭冷暴力的冰冷氛围中,一个人容易出现感情脆弱、自卑、多疑以及感到孤独的状况,孩子也容易养成孤僻的性格,大大影响日后的人际关系。身体也因为长期处在强大精神压力下,容易出现诸多恼人的身心症(例如胃痛、腰酸背痛、头痛和失眠等),甚至引发更严重的疾痛以及自我伤害(自杀)举措。面对家庭冷暴力的时候,其实对于女人来说应该果断的选择离婚,将感情进行转移或者说培养一些新的兴趣爱好等。这些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解决的,如果可以和对方沟通的话也可以沟通一下,没有办法的话,最好是选择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庭审流程有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庭审流程有哪些内容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


·集资诈骗案辩护词编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每件案件的辩护词的编写都是以法律标准为依据。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集资诈骗案件不下小数,如果需要为集资诈骗这种犯罪性质的案件编写法律辩词......


·离婚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离婚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百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这在《婚姻法》里叫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买二手房注意什么问题
      由于我国房价较高,因此一些资金储备不够充足的人往往将二手房作为购房首选。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格外注意一些细节问题。那么,具体来说,......


·个体户变更法人流程是什么
      个体户变更法人流程是什么?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


·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若夫妻存续期间生育了小孩的,在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前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经协议或裁决,一方享有孩子的......


·交通事故未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说到责任认定的问题,就不得不提交通事故的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处理及时结案,那么,如果交通事故未处理会有什么后果吗?交通事故责任......


·以物抵债可以排除执行吗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了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可以排除金钱债权人执行的四个条件,只要有一个要件不符合则不能排除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以物......


·代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代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条件是什么?一、基金设立构想从建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设想出发,基金的设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结构进行:(一)组建投资管......


·湖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湖南省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相对其他地方的比例并没有很大的差别,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按照个人月基本工资计算的,所以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都是一样的,......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适用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有缴纳税收的义务。而小规模纳税人作为集体纳税人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