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样争夺抚养权 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最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因此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就希望日后可以由自己来实际抚养孩子。但要是双方都是这样想的话,可能就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可能就需要争夺抚养权了。那现实中究竟应该怎么样争夺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样争夺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1、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修养比较高,可以更好的教导孩子。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或者是双方距离都一样,就要看哪一方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了。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希望即使夫妻离婚了也能够让孩子有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现实生活中,要是需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则事先了解清楚怎么样争夺抚养权,这对自身也是很有帮助的。毕竟搞清楚了之后,才能知道法官判决抚养权的标准是什么,也才能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这样最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才能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再审超过期限要怎样办
      1、在刑事案件方面,当事人不仅可以在与其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而且可以径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2、而在民事案件方面,新民诉法第20......


·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抚养费怎么办?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现在大家买房的时候不愿意买一楼或者二楼
      现在您买房的时候不愿意买一楼或者二楼,其实也就是觉得一楼二楼的阳光通风等不是特别的好,然后也担心房屋以后出现潮湿的问题。但是有些居民就算购买......


·冒名顶替属不属于名誉权侵犯?
      冒名顶替属不属于名誉权侵犯?属于侵犯名誉权中的侵犯姓名权行为,侵犯姓名权是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在所难免,真的遇到交通事故时,难免人身损伤。遇到车祸,申请伤害赔偿也是必需要的,但是也要根据责任承担程度获得相对应的赔偿。但是有些法......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一、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房怎样证明个人财产?
      一、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房怎样证明个人财产?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卖的,可以提交父母证明该房产为一方所有的音频或者视频文件,或者文件资料来证明该房......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从一定角度来讲,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也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发。而在实践中,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当事人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减少因为事故给自己造成的......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一、小区土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应提供的材......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